霍去病
河西走廊
霍去病的战绩在《史记》中是以朝廷诏书的形式表现的,某些人以为这是由于太史公不相信将军取得的战绩而故意采取这种方式,并进而得出其战绩有假的结论。这真是小人之心。汉朝在这方面是非常严格的,例如,魏尚镇守云中郡,防御匈奴有功,但是有一次向朝廷上报杀敌数,不慎多报了六颗头颅,结果“下之吏,削其爵,罚作之”(见《史记》卷一百二《张释之冯唐列传》)。更何况,霍去病打完河西之战,河西地区的匈奴人就全部归汉,与卫青双剑合璧打完漠北之战,漠南便再无匈奴人的王庭,这都是实实在在的,靠弄虚作假,能办到吗?自己无能,畏敌如虎倒也罢了,竟然不相信伟大祖宗的能力,不知是在为自己的无能找借口呢,还是因为被某些人洗了脑,真的以为自己是天生贱种。
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骠骑将军霍去病只有二十岁,如果算实岁的话,还要减去一到两岁。这一年的春天,他率一万名骑兵从陇西郡出发,闪击河西走廊,得胜而归。朝廷的诏书是这样写的:
骠骑将军率戎士逾乌盭,讨遫濮,涉狐奴,历五王国,辎重人众慑慴者弗取,冀获单于子。转战六日,过焉支山千有馀里,合短兵,杀折兰王,斩卢胡王,诛全甲,执浑邪王子及相国、都尉,首虏八千馀级,收休屠祭天金人,益封去病二千户。(见《史记》卷一百一十一《卫将军骠骑列传》)
其实,我们今天看到的这份诏书已经残损了,《汉书》卷五十五《卫青霍去病传》中有所补充:
票骑将军率戎士逾乌盭,讨遬濮,涉狐奴,历五王国,辎重人众摄詟者弗取,几获单于子。转战六日,过焉支山千有馀里,合短兵,鏖皋兰下,杀折兰王,斩卢侯王,锐悍者诛,全甲获丑,执浑邪王子及相国、都尉,捷首虏八千九百六十级,收休屠祭天金人,师率减什七,益封去病二千二百户。
但是,这份诏书也有问题,例如,一会儿说“全甲获丑”,一会儿又说“师率减什七”,“全甲”意味着汉军的损失微乎其微,而“师率减什七”意味着汉军大约损失了七千人,自相矛盾。
分析一下,可知“师率减什七”是衍文。因为汉军此次作战的歼敌数为八千九百六十,如果己方的损失约七千人,那么身为主将的霍去病只能算功过相抵,不可能获得加封。汉朝在这方面是非常严格的,例如,汉军在元朔六年(公元前123年)的作战中歼敌一万九千多,但是因为损失了由前将军赵信和右将军苏建率领的三千多骑兵(大约有八百人在赵信的带领下向匈奴投降,苏建孤身一人逃了回来,其他人战死),致使身为主将的卫青无法在战后获得加封。因此,《汉书》中的“师率减什七”是衍文,这是毫无疑问的。
此外,由于时光流逝,后人对诏书中提到的“乌盭”、“狐奴”和“皋兰”解释不一。
“乌盭”,有的认为是山名,有的认为是水名,即《汉书》卷二十八《地理志》“金城郡”条提到的“乌亭逆水”,亦即现在的庄浪河。
“狐奴”,好像都认为是水名,但是有的认为是庄浪河,有的则认为即《汉书》卷二十八《地理志》“武威郡”条提到的“谷水”,亦即今日的石羊河。
“皋兰”,有的认为是山名,有的认为是水名。
东汉末年的应劭在《汉书音义》中称“皋兰在陇西白石县塞外,河名也”,白石县在东汉时属于陇西郡,在西汉时属于金城郡,但是在《汉书》卷二十八《地理志》中找不到“皋兰水”,白石县的塞外是“离水”即现在的大夏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