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扣满12分 安全教育培训费定为280元
大西北网5月3日讯 4月29日,记者从省发改委了解到,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日前转发了《关于机动车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训费收费标准的批复》,批复明确了全省机动车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收费标准,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12分,并按规定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每人每期7天,培训费标准为280元。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人身伤亡道路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按规定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每人每期7天,培训费标准为260元。
省发改委明确,上述培训费为最终收费,公安部门培训机构不得另行收取任何其他费用。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培训、考试合格的,清除本周期内累计记分;考试不合格的,免费补考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