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夜酒”司机被查 面临禁驾五年处罚
张某接受酒精测试。
大西北网4月25日讯 4月24日上午7时许,龚家湾交警大队民警在建西路查获一起超载并酒驾交通违法行为。经查,驾驶员张某前一晚上饮酒,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7毫克,属于酒后驾驶。
随后,民警将张某带到交警队调查,张某对酒驾行为供认不讳。据张某交代,前一天晚上与朋友喝酒喝到午夜时分,其自知已经装好砖的车辆是超载的,为避开交警,于凌晨6时从皋兰的家中出发,当其驶出南环路到建西西路时被交警查获。据龚家湾交警大队根据相关规定,对张某处以行政拘留15天,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之内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