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年行贿7.9万元 房产估价公司法人代表获缓刑
大西北网10月14日讯 10月12日,记者从安宁区法院获悉,近日该院宣判一起公司法人行贿案,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12年至2014年,甘肃信诺房地产咨询估价有限公司(简称信诺)先后承接数个项目的估价工作。此时,身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王某某为了谋取个人利益,感谢对方在项目上给予的帮助和关照,以及尽快结算评估费用,未经公司领导同意,先后多次以拜年、感谢费的名义向城关区征收管理办公室负责上述项目的工作人员郭某、尹某某、于某某三人行贿共计7.9万元。
安宁区法院审理认为,王某某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行贿罪。考虑其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较重罪行,依法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