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5月11日讯 今后,如果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出现野蛮执法或不文明执法,都将受到严肃的内部处理,因为乌市正式组建了首支“城管”督察队,今后执法人员也有了“大管家”。
5月8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城管委(行政执法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全面提升城管队伍服务水平和文明形象,乌市城管委(行政执法局)决定成立行政执法督察队开展执法督察工作。行政执法督察队共31名队员,分为10个小督察分队,担负着市、区两级行政执法工作的督察任务。
8日,乌市东风路一个企业私自设立停车场,乌市城管委(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督察队责令企业工作人员当场拆除收费设备。亚心网记者 马元 摄
督察队的主要职责是,首先对全市执法人员(协勤人员)着装、队容风纪进行现场纠察,对非执法人员着执法服装进行纠正和处理;其次对喷有“行政执法、市政市容监察”字样的车辆使用情况进行现场督察;对全市停车场执行相关规定情况每周开展一至两次执法监察工作;同时对群众投诉举报的难点问题进行现场督察。
此外,督察队还肩负着对行政综合执法队伍值班情况进行督察,以及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执法督察工作。
当天督察队的31名队员正式上岗,乘坐督察车辆进行现场督察。
据介绍,执法督察队开展工作时,必须要统一乘坐喷有“行政执法督察”字样的车辆;着季节性制服,穿戴喷有“执法督察”字样的头盔、外腰带;戴白色手套,穿黑色皮靴;配置现场执法仪、防暴装具、照相机等物品;佩戴“执法督察”字样的胸牌。
“今后,我们的行政执法督察队员将使用统一的制式,对内全面提升城管队伍的执法服务水平,对外强化城管的文明形象。”乌市城管委(行政执法局)综合执法指挥监督处处长张义斌说,同时,向社会公示督察电话,接受市民的监督,达到内部监督和群众监督的双重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