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高等教育的任务是什么? ——把人变成机器。用什么样的方法?——他必须学会厌倦自己。”这是尼采当年在《偶像的黄昏》中写下的批评。他追随布克哈特到巴塞尔大学,聆听布克哈特有关希腊人和希腊历史的演讲时,肩负的是另一种责任:“抚养自己长大,把自己教育成有理解力的人类,懂得做真理和精神世界的奴隶无上光荣,进而从这种知识中探知我们作为公民的真正责任。”
200年前,洪堡所主张的大学理念构成的德国大学精神,或许恰是当今我们在思考种种高等教育弊端时特别需要反思的。洪堡当年提出了“大学自治”、“学术自由”和“教学与研究相统一”等理念。他1809年担任普鲁士内务部教育厅厅长,在为期仅16个月的任职中,推广了自己的办学理想。他继承了亚里士多德的知识观,才明确提出,大学的任务,除了对科学的探求,就是个性与道德的修养。费希特是柏林大学第一任校长,他随后的主张,大学应该是“一个科学地运用理智的艺术学校”,其学术任务是“对世界的进一步创造”。而要获得创造的灵感,就需要宁静和自由的环境。“洪堡的教育”是一种不可剥夺的权利,而不仅是一项针对未来的投资,无数青年人进入大学,再走出大学,接受的是智力生活的训练,用黑格尔的话说:“认识你自己——无论我们是就其自身,还是就其首次提出时的历史背景来考察——并不只是增进关于个体自我的特定能力、性格、偏好和弱点的自我知识。它所要求的知识是关于人的真实实在的知识,关于把精神当做真实的、本质的存在的知识。”
或许我们对黑格尔这段拗口的话有点儿不得要领,那我们不妨再来一段。《精神现象学》里有这样一句:“绝对知识或知道自己为精神的精神,必须通过对各个精神形态加以回忆的道路来达到,即回忆它们自身是怎样的以及怎样完成它们的王国的组织的。”
高等教育究竟应是什么?大学究竟应为每一个有志青年提供一条什么样的知性路径?这是我们每年持续深入考察一所大学的肌理的真实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