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六五”环境日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3-06-02 08:30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记者 王志俭 点击: 载入中...
  6月1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2023年“六五”环境日新闻发布会,省生态环保督察专员王鑫介绍今年我省“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和《2022年甘肃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的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省生态环保督察专员王鑫在介绍时说,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底线任务来推动实施,美丽甘肃建设取得重要进展,黄河流域生态功能出现积极变化,长江流域水源涵养功能明显增强,祁连山生态保护“由乱到治、大见成效”,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陇原大地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
  
  今年“六五”环境日宣传主题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目的就是通过大力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导全社会深刻把握我国新发展阶段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投身建设美丽甘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伟大实践。
  
  在全省上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三抓三促”行动之时,又恰逢甘南藏族自治州成立70周年,在这样一个特殊的时间节点,省委宣传部、省生态环境厅和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联合在黄河上游的青藏之窗甘南州合作市举办甘肃省2023年“六五”环境日主场宣传活动,并在其他市州政府所在地设分会场,全省联动、同步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宣传活动已于3月中旬启动,分系列活动和主会场活动2个阶段进行,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也是系列活动之一。甘南州主会场将集中宣传展示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成就,参观“生态陇原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书画、摄影、文学生态文化作品展、启动生态作家采风活动并为作家颁发“甘肃生态环境观察员”聘书、为2023全国网络媒体甘肃生态环保行主题采访记者团授旗等多项活动。目前各项活动已准备就绪,诚邀各位记者朋友们于6月5日上午前往甘南州合作市参加主会场宣传活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应急厅、省气象局、省林草局等部门共同编制完成了《2022年甘肃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今天正式向社会公开发布,这是反映全省生态环境状况的公开年度报告。下面,我就相关情况作简要介绍。
  
  2022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减污、降碳、扩绿、增长,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空气环境质量稳步改善。2022年全省14个地级城市均开展了环境空气质量六项污染物(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自动监测。2022年全省14个地级城市环境空气中细颗粒物浓度均值为26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均值为57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浓度均值为12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浓度均值为22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浓度均值为1.1毫克/立方米,臭氧浓度均值为134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为90.2%,环境空气综合质量指数为3.42,均为较好水平。2022年沙尘天气对城市空气质量影响呈现消除慢、持续时间长的特点,各城市空气质量均受到不同程度影响,2022年全省14个地级城市累计受沙尘天气影响762天·次,为2016年以来最多的年份。全省各地全年均未出现酸性降水。
  
  二是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2022年74个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95.9%,劣Ⅴ类水体比例为2.7%,其中Ⅰ~Ⅱ类水质断面68个,Ⅲ类水质断面3个,黄河、西北诸河、长江三大流域水质均为优,与2021年相比保持稳定。51个地下水国控点位中,Ⅱ类水质点位8个,Ⅲ类水质点位27个,占比达68.69%。全省32个地级城市饮用水源地和99个县级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三是土壤环境质量总体安全可控。2022年全省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农用地土壤环境状况总体稳定,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四是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全省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2.0分贝,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二级”,处在“较好”水平;全省城市道路交通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4.2分贝,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一级”,处在“好”水平;全省城市功能区环境噪声累计监测1176点次,昼间、夜间达标率分别为97.3%、86.7%。
  
  五是辐射环境质量状况良好。全省布设27个大气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和14个陆地γ辐射监测点,测得的环境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陆地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含宇宙射线响应值)监测结果均在正常范围内;59个地表水体和57个土壤监测点测得的放射性核素浓度,均属正常环境水平;6个电磁辐射监测点监测结果均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六是祁连山生态环境状况稳中有升。全面完成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持续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估和生态环境监管,全力做好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后半篇”文章,不断推动祁连山生态环境由“治”到“美”再到“效”的转变。据监测显示,祁连山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和循环能力全面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得到加强,保护区内75.36万公顷林地森林蓄积量持续增加,75.27万公顷草原生态稳定性不断增强,5.21万公顷水域面积更加稳定,旗舰物种及野生动物种群数量不断上升。加强祁连山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开展祁连山地区5市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明察暗访,定期例行核查问题点位整改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会同省直相关部门依托“智慧祁连”“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遥感和大数据综合监管平台”等信息化平台,打造“天空地”一体化监测监管体系,对祁连山地区开展科学监测、系统评估。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组织对祁连山地区5市11县(区)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开展考核评价,督促祁连山地区党委政府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组织编制《甘肃省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综述》,有效发挥祁连山整改的“博物馆”和“教科书”作用,为全省其他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和修复提供借鉴。
  
  七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初见成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甘肃省黄河流域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专项实施方案》,制定印发《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污染防治专责组2022年工作要点》,以巩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环境质量不能稳定达标的流域为重点,聚焦工业、生活、农业污染防治及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重点领域,围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等重点区域,紧盯国家黄河生态环境警示片等重点问题,持续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纳入年度要点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2022年黄河流域41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92.68%,高出黄河流域9省区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黄河干流出境断面水质连续7年达到Ⅱ类;空气质量总体稳步改善(剔除沙尘影响),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环境风险有效防控,各项约束性指标均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要求。
  
  八是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稳步推进。认真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政策要求,编制《甘肃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完成各市(州)“十四五”碳强度下降目标分解工作。组织编制2019-2021年省级温室气体清单,印发《甘肃省市(县)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2022年版)》。组织完成全省发电、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7大行业114家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年度排放报告编制及核查工作,开展碳排放数据质量监督管理。配合生态环境部制定第二个履约周期(2021、2022年)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指导甘南等地区碳汇项目开发。指导兰州市成功申报国家首批气候投融资试点城市。开展低碳日宣传工作,成功举办甘肃省碳达峰碳中和助推绿色高质量发展论坛,向生态环境部推荐2022年度绿色低碳典型案例11例、绿色低碳公众参与实践基地4例。
  
  九是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取得实效。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整改工作,及时召开会议、现场调研推动工作开展,解决难点问题,完善整改机制,规范验收销号。根据调度情况,两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已基本完成。第二轮第二批、第三批省级督察已全部完成,并实现全覆盖。按程序对9个市州和1家省属企业统筹开展例行督察和河湖长制专项督察,督察进驻期间集中公开20个典型案例,播放生态环境专题警示片。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会议,审议督察报告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线索,反馈被督察对象,公开督察报告,推动解决了一大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除上述工作外,我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创新、环境风险安全防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监管、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构建等重点工作,正按照国家及省委省政府总体部署有序推进。
  
  今后,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守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让我们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努力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甘肃建设。
  
  记者问答
  
  中新社记者现场提问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重大国家战略,甘肃省作为首倡之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污染防治工作中开展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王鑫:2022年,我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污染防治专责组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聚焦工业、农业、生活和尾矿库污染综合治理,全力推进污染防治各项任务落实,一批人民群众关心的生态环境问题得到解决,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状况稳中向好,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干流出境断面水质连续7年达到Ⅱ类,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
  
  一是加快推进绿色转型发展。严格管控“两高”项目,依法依规淘汰落后和压减过剩产能。审定发布《甘肃省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开展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省级审核评估62家、验收38家。联合对钢铁、铁合金、电解铝、锌冶炼、电石、烧碱、黄磷和水泥等8个高耗能行业企业执行差别电价,按照淘汰类、限制类分别执行差别化电价政策。有序推进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建设,协调推进3个国家EOD试点项目和5个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累计获得金融机构授信76.78亿元;指导兰州市深化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6个气候投融资重点项目获得预授信额度217.6亿元、到位贷款82.19亿元;争取中央生态环保专项资金20.01亿元,同比提高40%,位列全国第8。
  
  二是持续强化综合治理。推动兰州等4个市州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项目建设,累计完成38台6302蒸吨锅炉改造任务。将祖厉河流域纳入2022年全国第二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开复工建设项目24个,项目总投资32.96亿元。组织各市州对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配置、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等6方面情况进行排查整改,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均建立污水处置设施。新建改造污水管网607.03公里,超年度任务34.86%,55座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兰州等4个市州18条黑臭水体达到长治久清等级。下达3000万元省级奖补资金,推动10座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成投运。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常住农户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5%,90%以上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组织实施“黄河清废”行动,完成1571处矿山图斑现场查勘,整治问题点位125个。对黄河流域38座尾矿库综合评估,对66座尾矿库开展环境隐患排查。
  
  三是全力做好生态保护。安排省级奖补资金1.1亿元,指导兰州、白银、临夏签订补偿协议,拨付省级奖补资金9500万元。与四川签订《黄河流域(四川—甘肃段)横向生态补偿协议》,获得中央奖补资金2000万元。强化地表水环境污染管控,对水环境质量反弹严重的市州开展预警提醒、通报约谈,对重点水体增设管理断面,推动水环境质量改善。完成全省33个地级、95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矢量信息校准备案,开展刘家峡、九甸峡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点建设。完成黄河流域甘肃境内入河排污口年度排查整治任务。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完成案例实践38个。张掖、白银成功入围国家2022年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兰州、金昌、天水及兰州新区被国家列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深入学习贯彻《黄河保护法》,坚决落实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的要求,坚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量水而行、节水为重,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统筹谋划、协同推进的原则,坚持系统观念、找准主攻方向,集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流域治理整体战、绿色发展持久战,坚决扛起守护好黄河安澜的政治责任。
  
  中国青年报记者现场提问
  
  2022年甘肃省是如何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的?在改善空气质量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王鑫: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大气环境质量,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蓝天获得感和幸福感,让全省人民享受幸福蓝天,呼吸洁净空气,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听取汇报并作出批示,把治理大气污染作为重大民生、普惠民生、公平民生的政治工程来抓。2022年以来,全省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和依法治污,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一是高位推动,全面安排部署。“十四五”以来,省委、省政府巩固扩大“大气十条”、打赢蓝天保卫战成果,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强调,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让天更蓝、水更绿、空气更清新。2022年省政府工作报告强调,全面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并作出批示,省长任振鹤同志对全省大气污染“冬防”工作作出批示,要求咬定目标不放松,进一步靠实责任、加强协调、联防联控,以扎实的作风、务实的举措、科学的方法,全力以赴、全力攻坚,坚决打赢打好“冬防”攻坚战。省上先后组织召开了2022年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冬防”动员部署会。印发实施《甘肃省城市轻、中度污染天气预警通报工作方案》,建立了城市轻、中度污染天气预警通报机制,指导各地强化污染管控,减少轻、中度污染天气,确保不发生人为导致的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并适时更新,开展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向各市州分解了年度目标和“冬防”管控目标,明确了各项重点攻坚任务。
  
  二是精心组织,不断健全机制。为依法、科学、精准治污,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我们健全完善了研判、调度、通报等大气环境管理机制和沙尘天气应对机制。分析研判方面,每日对空气质量数据进行研判,对空气质量污染因子浓度异常的市州提出差异化精准化管控建议,指导市州精准科学治污。调度方面,建立工业炉窑等大气污染防治“十张清单”,通过清单化调度,及时掌握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对进展缓慢的,及时督促和帮扶指导。通报方面,每月(季度)在《甘肃日报》公布全省14个地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每月在《甘肃日报》和《甘肃新闻》等媒体平台发布全省各县市区空气质量改善(反弹)“红黑榜”名单,县市区空气质量改善幅度排名前三位的进入“红榜”,后三位的进入“黑榜”,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监督。
  
  三是持续攻坚,强化污染治理。以工业、燃煤、扬尘、机动车四类污染源治理为着力点,全面推进工业企业升级改造、燃煤污染综合治理、扬尘污染精细化管控、机动车监管能力提升,切实减少各类污染物排放,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奠定坚实基础。工业方面,以酒钢、榆钢、兰鑫钢铁为重点,有序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以兰州石化、庆阳石化、玉门石化为重点,扎实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以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为重点,有力推进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按照清洁能源替代、提标改造、淘汰关停等方式,深入实施工业炉窑综合治理;以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油品储运销等行业为重点,组织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并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治理专项检查。燃煤方面,全面推进燃煤锅炉综合整治,推动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拆并力度;加强冬季散煤污染治理,指导市州以地级政府所在地建成区及周边为重点,整体压茬推进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加强散煤煤质管控,确保销售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民用散煤。扬尘方面,全面推行绿色施工,深入开展扬尘精细化管控,以城市建成区及周边为重点,严格落实施工场地“六个百分之百”抑尘措施,积极推行城市主干道机械化湿法清扫作业。机动车方面,全面落实生态环境部门取证、公安交警部门处罚、交通运输部门治理的机动车排放监管机制,推动安检、环检、综检“三检合一”,推行环保检测与维修治理(I/M)制度,建立环检机构积分管理制度,开展机动车承检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规范环保检测行为。
  
  四是因地制宜,推进冬季清洁取暖改造。目前,我省冬季采暖仍以燃煤为主,燃煤污染是冬季供暖期的主要污染来源,我省将推进冬季清洁取暖作为解决燃煤结构性污染的主要举措。鼓励各地积极申报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2021年兰州市成功入选,2022年金昌、武威、临夏3市州成功入选,4市州共争取48亿元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开展了多种方式的清洁取暖改造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改造完成后将整体提升以上市州清洁取暖率,促进减污降碳,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同时,其他市州也坚持“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原则,推进冬季清洁取暖改造,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发展实际,优先发展集中供暖,加快推进供热管网建设和改造进度,逐步扩大集中供暖覆盖面积;酒泉市等有条件的市州利用工业余热替代燃煤锅炉进行供暖;在集中供热难以覆盖的区域,具备天然气通气条件的加快实施“煤改气”,不具备通气条件的,加快实施“太阳能+空气能热泵”等符合我省实际的分散式清洁取暖。
  
  五是夯实基础,提升监管能力。全省已建成36个环境空气质量国控自动监测站点,已建成112个省控监测站、986个区域微型监测站,建成天水、定西、临夏3市州空气质量组分站,建成兰州市大气超级组分站,配备激光雷达走航车和大气移动综合监测车,全面提升大气环境综合监测监管能力。各地充分发挥各类监测站点作用,紧盯国控站、省控站和微测站监测数据,时刻关注空气质量变化情况;充分利用走航车、无人机、遥感监测、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全时段、全方位监控各类污染源,开展溯源分析,实现靶向定位、精准治污、科学管控。
  
  香港大公文汇传媒集团记者现场提问
  
  在《2022年甘肃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中提到“指导兰州市成功申报国家首批气候投融资试点城市”,请问甘肃省气候投融资目前的发展情况如何?下一步将采取哪些举措?
  
  王鑫:气候投融资是以实现国家温室气体减排自主贡献目标和低碳发展目标,引导和促进更多资金投向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投资融资活动,是绿色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支持范围包括减缓气候变化和适应气候变化两个方面。
  
  2022年以来,我省深入落实国家《关于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省生态环境厅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动气候投融资工作。2022年8月,经竞争答辩、专家审查,兰州市成功纳入国家首批气候投融资试点(全国共23个城市、地区)。2023年2月,兰州市国家储备林建设等6个总投资443.3亿元的气候投融资项目与农发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在兰金融机构签订融资协议,预授信金额达217.6亿元。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围绕积极推进气候投融资试点,主要从以下3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探索开展我省气候投融资项目库建设。借鉴外省气候投融资项目管理的好经验,协调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等金融机构,结合金融系统绿色信贷标准,制定出台《甘肃省气候投融资项目入库指南》,探索省级气候投融资产融对接平台模式,组织全省谋划储备气候投融资项目,培育和服务高质量项目落地实施。
  
  二是指导兰州市深化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指导兰州市探索符合西北地区发展的气候投融资政策体系,兰州市出台地方性产业、财税、金融、市场等配套激励措施,强化地方政策配套、推进政策协同,营造适合气候投融资发展的政策环境和协调机制,推介兰州市更多富有显著气候效益的项目取得人民银行碳减排支持工具贷款,积极打造气候投融资“西北样板”。
  
  三是有序组织各市州申报气候投融资试点。强化能力建设,强化碳排放核算与信息披露,积极培育应对气候变化高端智库、培养人才团队,继续组织有条件的市州申报国家第二批气候投融资试点,逐步汇聚绿色低碳资源、资金和技术等要素投入到我省应对气候变化项目中来,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整体能力。






 
(责任编辑:陈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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