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我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今年12月31日。
此次工作普查对象包括与自然灾害相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省、市州、县市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等。本次普查涉及的自然灾害类型主要有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等。普查内容包括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
(责任编辑:苏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