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我省全面实施“五证合一”登记
大西北网8月4日讯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意义重大,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申请人办理企业登记注册时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让企业少跑路,减少制度成本。”8月3日,记者从全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推进会上获悉,10月1日起我省全面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
10月1日起,企业不再另行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
据了解,自我省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等一系列商事制度改革实施到2016年6月底,全省新增市场主体55.9万户,新增注册资金8405亿元,新增从业人员164.7万人,累计发放“三证合一”营业执照16.69万份;全省市场主体总量达到132.97万户,注册资金达到2万亿元,从业人员达到384.94万人。仅今年上半年,全省新增市场主体12.83万户,新增注册资金2401.6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67%、51.74%。
目前,省工商局已经制定了实施方案,近期将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将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申请人办理企业登记注册时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由工商部门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并归集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10月1日起,全省各级人社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停止办理企业社会保险登记证,同时取消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省工商局、省地税局、省国税局、省质监局、省人社厅、省统计局要加强衔接配合,加快完善业务信息化系统,进一步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性门槛,确保全面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12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合一”登记制度。对于没有建立系统或数据库的相关部门将加强同省级平台的对接,统一规划建设;已建立且符合要求的,要搞好系统对接,加快推送数据;不符合要求的,要严格按照信息对称的标准和规程进行调整、升级和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