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27辆车抵押借款424万 男子涉嫌合同诈骗在兰受审
大西北网5月19日讯 榆中籍男子张进军多次将租赁来的车辆抵押后借款,此后将借款用于自己挥霍,而抵押的车辆达27辆,涉案金额高达424万余元。该案在2014年12月由兰州中院一审做出判决,宣判后张进军不服,提出上诉,省高院因案件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5月18日,张进军再次因涉嫌合同诈骗罪,在兰州中院接受审理。庭审中,张进军对部分指控提出异议。该案将择期宣判。
案发:租赁来的车辆抵押借款
2013年6月18日,兰州大拇哥汽车服务公司在联系租车客户张进军时,对方手机一直关机。张进军在几个月内从该公司租走十余台车。而张进军还是宝莱、跑跑等多家汽车租赁公司的常客。
此后,各租赁公司纷纷查找自家车辆,发现张进军租走的所有车辆均被抵押给他人用于借款,遂报警。2013年7月2日,张进军成为网上追逃对象。3日后,在会宁某酒店被抓获。
指控:构成合同诈骗罪
该案于2014年12月由兰州中院做出一审刑事判决,张进军不服,提出上诉。2015年省高院审理后认为,原审判决认定张进军犯合同诈骗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终审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兰州中院重新审判。
据指控,2011年1月15日至2013年6月15日,张进军先后从兰州宝来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兰州大拇哥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租赁汽车27辆,抵押借款424万余元挥霍。公诉机关认为,张进军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与他人签订汽车租赁合同,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