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昨日,记者获悉,从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省纪委收到8179件群众信访举报问题。省纪委从中梳理筛选出187件问题线索移交给12个县(市、区),进行重点督办。
今年1月25日,中央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向我省移交了兰州市榆中县16件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要求督促榆中县纪委组织力量开展调查核实,加大力度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比照中央纪委的方式,省纪委按照“一个市州选一个县(市、区),问题线索典型、且相对集中”的原则,从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收到的8179件群众信访举报问题中梳理筛选出187件问题线索移交给敦煌、甘州、凉州、会宁、秦安、泾川、环县、通渭、礼县,临潭、广河、永昌等12个县(市、区)进行重点督办。这些问题线索涉及:民生资金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和惠农政策等领域贪污挪用、“雁过拔毛”等损害群众利益;农村干部在办理涉农事务时优亲厚友、与民争利、以权谋私;乡镇基层站所干部漠视群众疾苦、庸政懒政、失职渎职等问题。
会议指出,市、县两级纪委要以“两查两保”专项行动为抓手,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县(市、区)纪委要集中核查省纪委交办的问题线索,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违纪行为作出严肃处理。要对全县和省市移交的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进行认真评估,对已经查结但仍有反映的问题要进行重查,对之前未认真查、未严肃处理的,要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