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加强中药饮片批生产、批检验、购销、储运等各项记录、加大台账的及时性、完整性和质量可追溯性管理……我省加大中药饮片监督管理。
《甘肃省中药饮片监督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15年12月29日印发实施。该《办法》是为巩固我省中药饮片生产质量提升计划实施成果,结合我省陇药产业发展与监管实际制定实施的。为扎实、有序推进《办法》的贯彻实施,《甘肃省中药饮片监督管理办法(暂行)》的实施意见日前下发。
依据实施意见,将提高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水平。根据生产经营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程序、质量标准和操作规程,确保质量文件的法规符合性、实用操作性和权威执行力;加强批生产、批检验、购销、储运等各项记录、台账的及时性、完整性和质量可追溯性管理。
提高生产经营质量管理水平。严格原辅料供应商审计和入库验收管理,做到原辅料产地相对稳定,严谨法定标准和炮制工艺执行,逐品种落实炮制工艺验证,科学开展在库贮存养护,加强采购销售、生产经营、出厂放行、储存运输等全过程质量监测。
药品监管系统各层级、各部门、各环节各负其责,协力配合,加强中药饮片全程监管,切实提升中药饮片生产、流通和使用监管效能,结合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和质量管理提升计划的有效实施,确保中药饮片质量安全。
严厉打击中药饮片生产、流通、使用环节违法违规行,及时对所有中药饮片生产违法违规案件予以信息公开,坚持“黑名单”公示制度,定期公布违法违规失信企业。严厉打击对无证生产经营、制售假劣,私制滥切、外购非法加工中药饮片分包装,恶意增重染色、掺杂使假,过度硫磺熏蒸等违法生产经营中药饮片行为;严肃查处非法渠道购销,供销客户合法资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不齐备,超范围、超核准品种目录生产经营,原辅料未经检验投料和成品未经检验出厂,不按照法定炮制方法加工生产,关键岗位人员兼职脱岗,擅自变更许可登记事项,擅自变更生产关键设施设备,认证车间外加工炮制中药饮片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制假造假生产销售中药饮片行为,要依法及时移交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