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骗婚 男子骗“丈母娘”16万元
大西北网3月30日讯 2015年7月,嫌疑人王某通过微信和女孩李某相识后,通过制造假身份证、假结婚证以及编造殷实家境的方式,骗取了李某及其母亲的信任,并以进货、购房等名义先后骗取16.1万元。3月29日记者了解到,榆中县法院审理该案后,判处王某有期徒刑4年10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2015年10月29日,李某向警方报案称,其从2015年7月18日开始被一个自称“王晨”的人以谈对象的名义先后7次骗去现金16.1万元,请求查处。2015年11月13日下午3时30分左右,宝鸡市公安民警在该市火车站机场酒店将网上追逃的王某抓获到案。经查,这个自称“王晨”的年轻男子,是甘肃天水人,2015年7月,通过“附近的人”加微信认识后,一直以“王晨”的身份与李某交往,并谎称自己在兰州经营一家化妆品店,并拥有一套住房和两辆汽车。为取得李某信任,王某办理了姓名为“王晨”的假身份证,又伪造了和李某的结婚证。至此,李某的母亲也开始以准丈母娘的身份,从经济上支持王某,而王某则以进货、购房等名义先后7次共骗取16.1万元。但此后,这个准女婿销声匿迹。法院审理该案后认为,王某构成诈骗罪,但在庭审中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