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同妻冒领促销费4万用于日常消费 电器公司会计案发获缓刑

时间:2016-03-29 07:44来源:大西北网-兰州晨报 作者:李辉 点击: 载入中...

  虚报 伙同妻子冒领4万促销费电器公司会计案发获缓刑


  大西北网3月29日讯     男子马某利用担任一电器公司会计的便利,伙同妻子周某虚报虚领促销费4万余元用于日常消费,案发后,二人退赃并自首。日前,城关区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马某、周某缓刑。


  2013年6月至2014年4月间,马某利用在电器公司担任会计的身份,伙同其妻周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借审核促销费发放单据之机,将周某添加到领取促销费的业务员名单内,先后向总部虚报促销费共计4.11万元。作案后,二人将侵占的钱款用于共同日常消费。案发后,二人向电器公司退赔全部赃款,并于2015年9月1日、2日先后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法院审理后,考虑马、周二人有自首情节且已退赔全部赃款,依法以职务侵占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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