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1月10日讯,在宾馆开房聚众赌博,并将“抽头”的现金放在鞋盒内,赌资藏在坐便器的贮水箱里,涉案金额达14万余元。去年12月30日,马某某被徽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构成赌博罪批准逮捕。
2015年11月20日以来,马某某提供桌子和赌具,雇用“望风”跑堂(买烟、端茶倒水)人员,并给每天来赌场的人发100元至200元不等的现金吸引参赌人员在徽县某宾馆客房以“麻将架锅”的方式组织赌博。11月29日晚9时许,徽县公安局巡逻民警发现这一赌博场所,当场抓获陕西略阳、天水等地参赌人员30人,缴获从赌桌、客房换气扇天花板、坐便器贮水箱内、床下、鞋盒里等多处发现的赌资14万余元。马某某归案后承认,自设立赌场以来共“抽头”渔利5万多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嫌疑人马某某涉嫌构成赌博罪,徽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其批准逮捕,其余二十九名涉赌人员均被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作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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