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使用“伪基站”影响5万余手机用户 庆阳一男子获刑
大西北网11月3日讯 男子通过购买“伪基站”向不特定群众发送商业广告,迫使这些用户手机正常通信网络连接中断。日前,庆阳市首例伪基站案件在西峰区法院开庭审理,闫某因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闫某由于自己创办的公司刚起步,他为了宣传公司,通过网络购买了一套“伪基站”设备。2014年1月至11月期间,闫某将事先调试好的伪基站设备装载在自己的轿车上,在西峰城区街道行驶或停放在小什字、陇东学院等地点,并对周围的手机通讯基站频段进行测试。多次以非法手段占用手机通讯基站频率,强行与有效范围内的不特定手机用户建立连接,迫使手机用户与通讯网络连接中断,向搜索到的手机用户发送事先已编辑好的关于自己公司的广告信息。
同年11月24日,通信部门内部系统均检测出西峰城区小什字金亿商厦楼下有一“伪基站”设备,后积极配合公安民警在现场查获该涉案车辆及其设备。经鉴定该设备向手机用户发送手机短信息共计5万余条,影响手机用户5万多人。
法院经审理认为,闫某非法使用“伪基站”设备发送广告信息的行为阻断了不特定手机用户接入合法基站,对正在使用的公用通讯设施功能造成了实际损坏,客观上导致了正在使用的公用通讯设施无法正常运行和工作,直接危害了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破坏公用通讯设施罪。故据其犯罪情节依法做出了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