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甘肃省《食品配送管理规范》于10月起正式施行,明确规定食品配送商取得合法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后,方可从事食品配送活动,并对其配送车辆进行登记备案,实行统一管理。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介绍,甘肃将使用食品配送车辆运输、配送、销售食品的生产商、批发商、连锁加盟经销商和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确定为食品配送商,食品配送车辆登记备案由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并按照统一备案、统一编号、统一标志、统一制度、统一承诺进行管理。未经登记备案的食品配送车辆一律不得从事食品配送活动。
甘肃规定,“食品配送车辆标识牌”必须专车专用,不得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食品配送车辆必须做到专车专用,不得将食品与非食品、清真食品与非清真食品一同运输。(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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