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祝县公安局看守所原所长张鹏因涉嫌受贿罪被立案侦查并移送起诉
大西北网2月3日讯 2月2日,记者自武威市凉州区检察院专项检察进展情况通报暨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罪犯丁生仁(原民勤县工商局长)不久前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日前,检察机关对脱逃案涉及的相关责任人涉嫌职务犯罪问题进行了查处,其中天祝县公安局原看守所所长张鹏因涉嫌受贿罪被立案侦查,并移送起诉,其他涉案相关负责人亦被追责。
今年58岁的罪犯丁生仁,原任民勤县工商局局长,2012年11月19日,丁生仁因涉嫌贪污罪被天祝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刑事拘留,同年11月29日被武威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13年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2014年1月25日,天祝县公安局副局长兼看守所所长李旭受局领导委派负责对在武威市中医院住院的丁生仁执行逮捕,经到医院了解丁生仁的病情并向局主要领导汇报后,未执行逮捕。2014年1月28日,天祝县人民法院决定将罪犯丁生仁暂予监外执行。2014年4月至8月,凉州区司法局始终无法找到丁生仁对其执行收监,8月4日凉州区公安局西大街派出所对丁生仁实施上网追逃。
丁生仁脱逃案发生后,市区两级检察院高度重视。检察机关提出,一、丁生仁的取保候审是否合法?二、对丁生仁的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是否合法?检察机关认为,其中可能存在司法腐败问题。武威市检察院决定由凉州区人民检察院负责,对本案中可能涉及的司法工作人员违法问题进行调查。
经调查证实:2012年11月19日至2013年4月16日,犯罪嫌疑人丁生仁在天祝县公安局看守所被羁押期间,时任该所所长的张鹏受丁生仁家属的请托,未经办案机关同意,多次违规让丁生仁家属私自会见在押人员丁生仁,张鹏先后两次接受丁生仁家属丁某所送的现金21000元。2014年11月9日,凉州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张鹏立案侦查,张鹏投案自首,如实向检察机关供述了自己在为犯罪嫌疑人丁生仁办理取保候审的过程中收受贿赂的犯罪事实。目前,此案已移送起诉。
针对丁生仁脱逃案,目前凉州区已开展专项检察活动。下一步,凉州区检察院将继续深入开展专项行动,依法监督纠正“有权人”、“有钱人”等罪犯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深入查处背后的司法腐败案件,充分体现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对丁生仁脱逃案,将在凉州区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的配合下,加大追逃力度,让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罚,并进一步调查有关司法机关、司法人员的失职渎职行为,若构成犯罪,将严格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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