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白银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记者薛长明)日前,白银市出台《白银市惠民殡葬实施办法》(下称办法),对11类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免除部分基本殡葬(火化)费用,该办法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记者了解到,《办法》规定的11类人群具体为:具有白银市户籍且在本市殡仪馆火化的“三无”(城镇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义务人)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以及县区人民政府认定的应当免除火化基本丧葬费用的其他特殊困难人群;在白银市行政区域内死亡并在白银市殡仪馆火化的下列人员,包括:未登记户口的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儿童(非法收养的除外);无法查明身份并在社会救助管理机构死亡的被救助人员;驻银大中专院校全日制非白银市户籍的学生;驻银部队的现役军人、无白银市户籍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与驻银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在白银市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1年以上并办理暂住证或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公安部门经办处理的未知名尸体。
相关免费项目包括:白银市区内普通殡仪车接运遗体费用;殡仪馆3日内遗体冷藏存放费用;普通火化设备遗体火化费用;3年内骨灰寄存费用;300元标准的骨灰盒都在免除基本殡葬(火化)费用范围内。
(责任编辑:李勤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