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新农合政策调整被提前 患者报销缩水

时间:2013-12-31 10:12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作者 曹勇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12月31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12月30日,张掖市中医院部分住院患者在办理新农合报销手续时,发现当日报销比例较之以往下降幅度很大,同时,该院住院部结算处工作人员对此也是一头雾水。记者从甘州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农合办)了解到,报销比例有所调整是因为该区新农合政策调整所致。而本应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因为系统原因“被提前”了两天执行。
  
  医院结算时发现起付线调高了
  
  12月30日下午,张掖市民李先生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他早晨给家人在张掖市中医院办理出院手续及新农合报销手续时,院方告知患者新农合报销比例有所下调,好多患者及家属感到不满。
  
  记者于当日下午赶赴张掖市中医院进行采访,该院结算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日早晨他们在办理患者出院及新农合报销手续时,确实发现了李先生所反映的问题,并及时向医院做了汇报。该院医保科一位姓张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医院也是在当日早晨结算时才发现该院的电脑系统已将住院补偿起付线从原来的525元(区级医院标准)调整为1400元(市级医院标准)。而在此之前,医院没有接到农合办的任何通知。随后,医院又及时和农合办联系,才被告知张掖市中医院的起付线确实有所调高。这位工作人员最后告诉记者,该医院以前的新农合患者住院起付线为525元,现在起付线调整为1400元后,意味着该院新农合住院患者的报销比例肯定会下降。
  
  新农合政策调整“被提前”所致
  
  甘州区农合办副主任刘晓芳告诉记者,患者反映的问题确实属实,原因是为了进一步减轻群众医药负担,提高参合农民医疗保障水平和受益程度,经甘州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研究,对全区2014年新农合补偿方案、重特大疾病商业保险补偿方案和转诊转院程序做了进一步调整,自201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记者从甘州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12月13日下发的一份《公告》上看到,2014年甘州区新农合普通住院补偿方案中普通住院补偿标准为:市域外转外就医、省、市、区、乡级住院补偿起付线分别为3000元、3000元、2000元(张掖市中医院1400元)、1000元、100元;报销比例分别为60%、60%、70%、80%、100%;封顶线分别为30000元、30000元、20000元、10000元(张掖市中医院、甘州区人民医院)、5000元(其他专科医院)、2000元。
  
  刘晓芳告诉记者,虽然《公告》的新政策是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但由于全省新农合系统是兰州一家公司在做,之前也不能确定甘州区的新农合系统何时能做好,所以没有向医院及患者及时进行通知和解释,由此造成了误解。鉴于新系统已经从2013年12月30日起开始执行新政策,按《公告》规定执行日期提前了2天,因此他们决定12月30日及12月31日出院的患者将按照新政策补偿标准执行,正常办理出院手续。而对于患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农合办将于2014年1月2日给予补偿处理。2014年1月1日以后办理出院手续的患者,将严格按照新政策予以执行。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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