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报讯 近日,兰州市政府公布了《兰州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据悉,今后兰州市农村三县五区的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都能吃上每天3元的营养餐了。
《方案》实施时间从2012年春季学期开始,在连片特困地区的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3县启动国家试点工作。从2013年春季开始,在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红古区5区开展省级试点工作,实施对象为兰州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农村学生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3元,按全年学生在校200天计算,每生每年补助600元。3个连片特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补助资金用于为学生提供营养食品,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严禁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及学校公用经费支出。
除此以外,农村寄宿制学校原则上由学校食堂供餐,不具备食堂供餐条件的教学点,在严格规范准入的前提下,由各县区公开招标选择企业供餐。供餐内容包括完整的早餐,或提供蛋、奶、肉、蔬菜、水果加餐或课间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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