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定额”成损招 四成职工“被加班”

时间:2013-04-30 15:51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新华社 点击: 载入中...

 


       “有一种不公,不是工资太少,而是任务太重。”“五一”来临,劳动高定额现象引人关注。一些企业故意把劳动定额抬高,工人们只好“被自愿”接受长时间加班,无法领取加班工资,却又无可奈何。
 

       在浙江温州一家鞋厂打工的黄淑珍向记者抱怨说,我们的月薪虽然不低,但计件加工量非常大,每天至少工作12小时才能完成任务,完不成就扣绩效工资甚至底薪。

         黄淑珍的窘境并不是个案,近期全国总工会对10个省份500家企业的一项调查显示,44.4%的职工需要加班才能完成工作,其中15.5%的职工因完不成劳动定额而加班,高定额现象普遍存在于民营企业乃至国有企业中。

         表面看,完不成规定任务量扣工资,并没有违反劳动法。实际上,很多企业的定额过高,绝大多数职工在规定工作时间内,经过努力也完不成任务,不得不加班加点,企业却无需支付加班费。

         沈阳市泽云律师事务所律师崔永星说,正因为如此,高定额被人称之为侵害劳动者权益的“最毒损招”,它不但降低了职工收入,还挤压了休息时间,过度的超时劳动直接危害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比“显性侵权”更缺德、更恶劣。

         劳动高定额为何频频出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人员孔佳宾介绍,计划经济时期,相关部门颁布了涉及多个行业的定员定额标准,企业须参照执行。而现在,劳动定额标准出现了“监管真空”,全由经营者说了算,根本不顾及劳动者的实际能力,只着眼于企业多赢利。

     “面对过高的劳动定额,尽管劳动者可以‘用脚投票’,抛弃缺德企业。”崔永星说,但也需要政府部门、工会组织和行业协会拿出更多办法,加以治理和规范。

       辽宁大学管理学教授肖升说,工会要代表职工与雇主谈判,在签订集体劳动合同时,要议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

        “行业协会作为第三方组织,也要通过制定本行业劳动定额标准,来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利益。”孔佳宾介绍,在纺织服装业发达的上海市金山区,纺织业协会和纺织业工会就组织了多家企业的工会干部和生产技术人员,通过精心测算,制订出200多道生产工序的工时工价定额指导标准,为雇主、职工双方的工资谈判提供了参考。

        肖升建议,相关部门在审查劳动合同时,除了要审核最低工资、带薪休假等要求是否得到落实外,还要重点关注劳动定额,对于超出合理范围的定额实施干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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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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