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院买奔驰缘于监督缺失

时间:2012-09-05 11:47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魏文彪 点击: 载入中...

  
  9月1日,网友“司马小兰”在某论坛上发帖称,去年,合肥市儿童福利院花费四五十万社会捐款购买了一辆奔驰车,入户上牌近一年,始终闲置在车库中。4日,合肥市儿童福利院院长尹学萍回应称,这辆奔驰车主要用于外国客人来合肥市儿童福利院认养儿童时使用,平时很少使用,“偶尔我们也使用”(9月4日人民网)。


  合肥市儿童福利院院长尹学萍回应称,该院所购奔驰车主要用于外国客人来该院认养儿童时使用。而其实,外国人知道合肥市儿童福利院系一家慈善机构,在接待上是不会提出过高要求的。而慈善机构使用豪车接待外国客人,实际上只会自损其在外国客人心目中的形象。从尹学萍称“偶尔我们也使用”以及网友发帖情况来看,所谓购买奔驰车系用于接待外国客人,或许不过是一枚烟幕弹而已。


  据尹学萍称,该辆奔驰车是用上级财政拨款资金购买的,否认该车系用捐款购置。而她之所以强调这一点,显然是担忧动用捐款购置豪车,会影响社会公众的捐款积极性,从而减少慈善机构所能获得的捐款数额。其实,当前各慈善机构较为普遍地存在捐款使用透明度不高问题,所以合肥市儿童福利院所购豪车是否真的不是用捐款购置,不能仅听该院负责人一面之词。有关方面有必要介入事件调查,查明该车是否确实非使用捐款购置,给广大捐助人与社会公众一个交代。


  退一步说,即便合肥市儿童福利院所购豪车确系用财政拨款购买,也是一种不应有的行为。因为财政资金是用于公共事业发展与扶助社会弱势群体的,而不应当成为任何人奢侈享乐的资本。合肥市儿童福利院理当将上级财政拨款用于改善该院收养儿童的生活条件与福利水平,而没有权力将其用于购买豪车领导享受。从这个意义上说,用财政拨款购置豪车,实际上是以收养的儿童生活条件改善受到影响为代价,为自己及上级相关领导奢侈享乐提供便利,实际上就是一种以权谋私行为。


  与合肥市儿童福利院购置豪车形成鲜明反差的是,据安徽省慈善事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王开玉介绍,每次其去澳门最大的慈善机构澳门明爱总会考察,该会负责人、总干事长都是骑摩托车去接他。而澳门明爱总会相关负责人之所以能够做到如此艰苦朴素,除了与其具有很强的珍惜捐款与纳税人税款意识之外,也因为当地的慈善机构透明度高,能够受到社会与公众的有效监督。从这个角度看,合肥市儿童福利院耗费巨资购置豪车,警示我们必须进一步强化来自社会与公众对于慈善机构的监督力度,促使各慈善机构更好地珍惜捐款与纳税人税款。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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