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记者3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厅了解到,为了促进企业对钻井固体废物和含油污泥进行处理,环保厅组织新疆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新疆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及新疆四大油田公司等制定了《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油气田含油污泥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油气田含油污泥及钻井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技术规范》等三项地方标准,目前已正式发布实施。
标准分别规定了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及含油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要求、综合利用的场地选择、污染物限值及环境监测等内容,对六价铬、铜、铅、锌、砷等多种污染物都有详细的最高允许限值。
据新疆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高级工程师高庆国介绍,油气田开发过程中产生大量的固体废物,此前新疆各油田虽然对此类废物进行了一定处理,但处理到何种程度可以进行资源化利用、在怎样的环境条件下可以综合利用并没有衡量标准,管理上缺乏法律依据。
高庆国表示,此类废物如果只是放在油泥池或固废场不予以治理,环境风险会随着时间的增加而增大,油气开发企业之前将此类废物用于铺垫井场、修通井路、进行掩埋的做法,存在一定环境风险,地方标准的出台将便于环境监管,也将提高企业环境治理的主动性。(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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