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6月8日讯 6月4日,一则“昌吉67岁老人被撞后遭殴打”的视频帖子在网上热传后引发热议。视频中,被打老人梁先生脖子上戴着颈箍,在病床上讲述了他的遭遇:他骑摩托车与一辆越野车发生刮擦后,被越野车追赶别倒,之后女司机丈夫又对他进行殴打。
随后,记者对网传视频中的事件进行了调查。
(图/视频截图)
对话梁先生
记者:刮擦后为什么没停下来?
梁:我当时觉着没啥事情,就没停。
记者:后来越野车女司机别倒你时,你知道她为什么这样做吗?
梁:我一开始没反应过来,等我爬起来看到好像是我蹭到的那辆车,就想着我也没把她的车咋样,至于这样吗?
记者:女司机下车后,你动手了吗?
梁:我被别倒后浑身疼,手也流血了,真是气晕了,爬起来就去找她理论,她骂骂咧咧的,我就动手了,打人确实不对,我承认。
记者:越野车司机想停车找你,你都没理会,是怎么回事?
梁:我耳朵不好,没听到她在追我喊我。要是早知道会发生这么多事,我就停下来好好把事情说清楚了再走。早知道就停下来说清楚
□事发经过
6月6日,记者联系到昌吉市公安部门,从警方公布的视频上看到了事发经过。
5月13日19时56分,在昌吉市南公园西路与中山路路口,一名老人骑摩托车刮蹭到一辆越野车后备胎后,看了一眼就离开了。随后,越野车追上摩托车,但摩托车未停。女司机第二次追上摩托车后,向右打方向,将摩托车连人带车别倒。老人起身后,开始推搡拍打女司机,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几分钟后,两名男子赶到现场,其中女司机的丈夫殴打了老人。
记者了解到,昌吉市公安局对此事已进行了调查并处理,摩托车驾驶人梁某、女司机丈夫严某涉嫌殴打他人,越野车女司机姚某“开车故意将摩托车别倒,导致梁某倒地摔伤”,涉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公安机关决定给予梁某行政拘留5日行政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二)项,公安机关决定给予严某、姚某行政拘留15日并处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记者了解到,因对处理结果不满,梁先生正申请行政复议,暂缓行政拘留。
据了解,待梁先生伤情鉴定结果出来后,若构成轻伤以上,公安机关将按照刑法相关规定将治安案件转为刑事案件办理。
昨日,记者来到昌吉州人民医院,据护士介绍,梁先生住院一周后已经出院。在梁先生的病历上,记者看到他的伤情为颈椎脱位、胸部损伤、皮肤挫伤、腕关节扭伤。
□对话严先生
记者:你妻子为何要用车别倒老人?
严:就是因为他刮擦了我老婆的车,自己直接开车走了,我老婆气得很,想找他理论,他不理,我老婆一生气就就把他的车别了。下车后,他把我老婆一顿打。我特别生气,头脑一热,冲上去打了他。
记者:他身上的伤是怎么回事?
严:那是我老婆把车别停后,他摔倒在地上受的伤。
记者:你们有没有想过,一时冲动可能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
严:当时没想那么多,现在想想,这事真是后怕,要是当时老人发生点意外,我们双方家庭都要面临不能挽回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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