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用假证骗租万元 提醒:签合同前要核实相关证件

时间:2015-06-08 07:41来源:大西北网-亚心网 作者:吴佩涵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6月8日讯 “他给我看了他的房产证、身份证、并把房子钥匙给了我,我一点都没怀疑就付了一年1.4万元的房租,没想到这些证件全是假的,他自己也是个租房者。”6月5日,市民刘先生打进亚心网热线,提醒大家租房不要贪便宜。

妻子快要生育,刘先生打算换个周边环境比较好的房子租住,5月28日,他在58同城上看上一套房,位于建设巷26号7号楼,60平方米,一个月租金仅1200元。“那的地理位置不错,出行方便,租金还便宜。”刘先生说,当天下午他就打电话约见了“房东”。

“房东”和刘先生年龄差不多,30多岁,两人谈得很愉快,约好5月28日下午签合同、交钥匙,并一次性付清一年的房租。“28日签合同前,我让‘房东‘再优惠一些,最终我支付了一年租金1.4万元,当时觉得这个人真好说话,自己捡着便宜了。”刘先生说。

“给钥匙的时候,他说忘记带水卡和电卡了,过两天给我,可我等了四五天,还是没有消息,后面再打电话过去,电话一直无法接通。”刘先生说,他觉得事情有点蹊跷,便带着“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去派出所,“民警告诉我身份证是假的,我又去社区,了解到我租的这套房子,房主并不是该男子。”

“查验证件时,我看了他的身份证,上面的地址就是这套房子的地址,房产证上的房主照片是一位女士,但他说这是他的母亲。朋友说租房要验证,没想到碰上假证了。”刘先生说,他已经向西河街派出所报案。

建设路社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片区60平方米的房子,一个月的房租基本在1800元左右。

6月3日,社区工作人员联系了真正的房主王女士。王女士说,刘先生说的“房东”5月24日要租她的房子,并交了1000元押金,拍了她的房产证,拿了她家的钥匙,承诺6月1日之前把行李搬进去,直到社区人员打来电话,王女士才知道自己的房子被该男子对外出租行骗一事。

□提醒

签合同前要核实相关证件

西河街派出所民警提示市民,在签订租赁合同前,要认真核实房东身份,仔细查看房屋产权证及户口簿原件,如果当事人无法判定真假,可以到社区、物业核实相关证件的真实性。“另外,房屋出租后,房屋出租人要携带房屋所有权相关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及身份证或户口簿等,到出租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备案,登记时公安机关将对承租人的身份予以核实,确保房屋出租安全。”民警说。

http://news.iyaxin.com/content/2015-06/08/content_4890669.htm (责任编辑:鑫报)
>相关新闻
  • 用四中全会精神聚人心增共识
  • 新疆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初见成效 高速公路ETC客车使用率逾六成
  • 新疆: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到群众身上
  • 新疆公安部门发布40项“最多跑一次”服务事项
  • 新疆独库公路:一日看四季,十里不同天(图)
  • 新疆首个“一带一路”涉外法律服务基地成立
  •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推荐内容
    网站简介  |  保护隐私权  |  免责条款  |  广告服务  |  About Big northwest network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陇ICP备08000781号  Powered by 大西北网络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Copyright © 2010-2014 Dxbei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