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4月10日讯 同事一起喝酒,其中一人回家途中死亡,近日,兵团第五师塔斯海垦区人民法院判决同桌吃饭的5个人赔偿受害人家人7万元。
李某与赵某、王某、张某、孙某是多年同事,2014年2月的一天,赵某邀请李某等4人到家中做客,席间,赵某与其丈夫刘某喝的是饮料,其他4人喝了两瓶500ml白酒。17时许,李某因家人催促提前离开。半个多小时后,李某被人发现头部着地、耳部出血,摔倒在某单元一楼楼梯口,随后送医不治身亡,经诊断为重型颅脑损伤、脑出血、颅底骨折和急性酒精中毒。事发后,李某家人多次与几名被告调解无果,起诉到塔斯海垦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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