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4日起陆续开售 3天后乌鲁木齐市直销点全部开业

时间:2015-02-03 07:57来源:大西北网-亚心网 作者:许倩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2月3日讯 明天起,乌市100家烟花爆竹零售点将陆续开售羊年春节的烟花爆竹,市民可以就近购买。

乌市安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从设立零售网点到合规开业,需要乌市安监局、工商局、市政市容等多个相关部门的许可,受审批进度不一致影响,各直销点的开售时间略有不同,一般正式开始后3天左右,乌市的烟花爆竹直销点才会全部开售。

2日,记者在吉庆南湖北路中心店看到,60多平方米的店面已经收拾妥当,门口设置了安检处,“安全须知”等标识已经张贴在墙上,工作人员也换上了统一的销售服、佩戴着统一的工作证,正在忙着整理货架上的礼花样品。

“我们的手续已经办好了,下午就会把诚信经营承诺书和经营许可证按要求贴上。监控设备和实名认证终端这两天就会安装完毕,现在只等批发企业把货配送到位,4号准时开售了。”该店负责人薛季军说。

为确保燃放安全,今年乌市本地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主动减少了喷花类、吐珠类等花炮产品,主要以鞭炮、礼花为主。

薛季军说:“不仅从源头上选择了更安全更优质的产品,今年销售管理也十分严格。按要求,今年我们店配备了5名工作人员,其中两名都是专门负责安全问题的。”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从内地生产厂家购进的烟花爆竹产品外包装上必须张贴“新疆专用”电子标签。没有张贴电子标签和没有纳入新疆采购范围的内地生产厂家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不得在疆销售。

羊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燃放时间为2015年2月18日(农历除夕)18时至3月5日(农历正月十五)24时,其余时间首府市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如发现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市民可向乌鲁木齐市公安机关(110)或乌市安监局(0991-2848344)电话举报。
http://news.iyaxin.com/content/2015-02/03/content_4783276.htm

(责任编辑:鑫报)
>相关新闻
  • 乌鲁木齐畅通工程陆续开工
  • 铁路部门4月3日起暂停发售部分新疆始发列车车票
  • 新疆开始销售烟花爆竹首次实现共同直营管理、联合经营
  • 新疆一批地方性法规年内陆续施行
  • “新三版系统”将在乌鲁木齐上线 12月31日起暂停医保刷卡
  • 新疆将于2018年1月1日起征收环境保护税
  •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推荐内容
    网站简介  |  保护隐私权  |  免责条款  |  广告服务  |  About Big northwest network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陇ICP备08000781号  Powered by 大西北网络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Copyright © 2010-2014 Dxbei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