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1月13日讯 乌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今年起,参加乌鲁木齐市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据悉,乌市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有94.2万人。
目前这一新的政策已经落地,乌市规定:参加乌鲁木齐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且连续缴费两年以上的人员,其住院分娩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定额补助标准为顺产2000元,剖宫产3500元。
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住院分娩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定额补助标准为顺产1000元,剖宫产1750元。
另外,参保人员在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内,确因生育并发症发生医疗费用的,根据参保险种分别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按相应险种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支付。
“听到这个信息真是太高兴了,我今年生孩子就能享受到补助了。”将要在今年7月生产的乌市市民黄丽丽高兴地说。她参加的是乌鲁木齐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而在此前,参加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不享受生育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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