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考研初试12月26日开考 考试作弊将担刑责

时间:2015-12-18 08:38来源:西部网 作者:彭芬 点击: 载入中...

  2016考研初试12月26日开考 考试作弊将担刑责


  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12月26日至28日举行。《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非法出售或提供试题答案、代考替考等行为将触犯《刑法》,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


  在11月26日教育部召开的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安全工作视频会议上,教育部副部长、党组成员林蕙青指出,当前考试安全面临新的形势和挑战。一方面,《刑法修正案(九)》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条款明确了考试招生舞弊等行为将受到党纪国法严厉处罚,为打击涉考违规违法行为、保障考试安全提供了强有力武器;另一方面,考试招生战线内部还存在薄弱环节,考试外部环境仍然面临风险,考试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2015年11月1日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不仅规定考试作弊行为本身要受到刑法处罚,还将组织作弊、帮助作弊的行为入刑,这意味着只要为作弊者提供帮助,都将构成犯罪,并且对此类犯罪行为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惩罚力度明显提升。


  距离考研初试还有不到10天,广大考生应认真备考,同时严格遵守有关考试的法律法规、规定和纪律,自觉抵制考试违法行为,诚信应考。

(责任编辑:鑫报)
>相关新闻
  •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详解高考录取流程
  • 西安中考20日开始网上报名体育考试项目为必选
  • 2018高考倒计时10天!多地出招保障考试安全
  • 陕西省专业社工人才12780人考试通过率全国第一
  • 明年起陕西省“三校生”高考增加技能考试
  • 2018陕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11月1日至8日报名
  •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推荐内容
    网站简介  |  保护隐私权  |  免责条款  |  广告服务  |  About Big northwest network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陇ICP备08000781号  Powered by 大西北网络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Copyright © 2010-2014 Dxbei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