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蜘蛛人”连盗高层住户 仅靠臂力攀爬入室盗窃

时间:2015-01-15 08:20来源:大西北网-华商报 作者:高菊黎华宽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1月15日讯  没有防护设施,在高层楼房外墙上,靠臂力横移攀爬再入室盗窃,平利县20岁的陈某近几年就这样作案10余起,涉案约30万元。

  安康城区连发高层住户被盗案

  据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刑警大队办案民警李辉坤介绍,2014年10月24日晚10时许,该局接到南苑国际小区28楼一住户报案称家中被盗,现金加上相机和金银首饰等共计损失价值5万多元的财物。

 

  “他是通过外墙,翻进该住户家的,外面挺高的,没有辅助物,也没有踩踏的地方。”办案民警通过现场勘查,排除了技术开锁和撬门的可能。

  2014年11月22日,城区兴科明珠小区22层顶楼一住户又被盗,被盗财物价值约14万元。经现场勘查,作案手法与南苑国际小区被盗案十分相似,警方遂做了并案处理。

  疑犯在全国多地作案10余起

  民警通过技术手段,发现兴科明珠小区住户被盗的苹果5手机在案发后不久出现在了广东东莞,据此民警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及其活动轨迹,并从其一亲属处得知犯罪嫌疑人为陈某。2014年11月26日,民警赶到东莞对陈某布控抓捕。12月3日晚上7时许,民警在东莞大岭山广场附近一邮政储蓄银行将正取款的陈某抓获。12月9日,陈某被押回安康。经查,陈某,1995年生,平利县人,小学未毕业便辍学外出打工,2012年曾因盗窃被深圳警方判刑10个月。

  据陈某交代,他选择高层住户是因为监控较薄弱。攀爬时他也没有采取防护措施,大多是从窗户爬进去实施盗窃,其攀爬技能是他在做保安期间学的。当问及在攀爬之前有没有考虑过万一失手怎么办时,陈某称“失手摔死就摔死了”。

  据办案民警介绍,陈某除在安康两栋高层偷盗财物外,还在北京、上海、深圳、河南、西安等地有盗窃记录,作案10余起,涉案金额约30万元。

  目前,陈某已被刑拘,案件仍在进一步深挖中。
http://news.hsw.cn/system/2015/0115/207464.shtml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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