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1月14日讯 法院官微竟为娱乐节目投票,这让人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就此,勉县法院已对涉事的微博管理员警告处分。
1月12日上午9时许,勉县人民法院新浪官微“陕西省勉县法院”一条微博显示:我投给了“我是歌手陈洁仪心如刀割”这个选项。当日下午2时21分,华商报记者通过新浪微博看到,“陕西省勉县法院”这条微博还在,但几分钟后就被删除。但有网友已将这条微博截屏发到网上,有网友认为,作为政务微博,为娱乐节目投票,确实不合适。
昨日中午,华商报记者从勉县法院获悉,经查是1月12日上午9时29分,当日值班微博管理员唐某用办公电脑登录官方微博进行了投票。对此,勉县法院决定:给予唐某警告处分,并调离微博管理团队,同时对法院官方微博负责人予以诫勉谈话。对于官方微博出现此问题,勉县法院诚恳向公众道歉,并称今后将进一步细化官方微博发布审核制度,加强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
http://news.hsw.cn/system/2015/0114/20693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