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10月17日讯 昨天下午,有观众向我们节目反映,咸阳市武功县一名镇干部,下午上班时酒驾并撞伤一名过往群众。而记者在事发三个小时后赶往武功县交警队,交警队却表示,他们也不知道肇事司机去了哪里。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武功县小村镇罗古村,肇事的车辆依旧停靠在路边,可车主却不知去向。目击者告诉记者,下午三点左右一辆马自达轿车由南向北行驶至罗古村东桥口左拐弯时,撞倒了一名骑电动车的妇女,随后车辆停在了一户农家门口。
目击者:“车从那边过来了,车直接冲到那里面了,一个骑电动车的妇女在路上走着呢,把电动车上的人撞了。被撞人年龄也有60岁左右了,伤势现在人在医院,我还不清楚。”
目击者:“把人家妇女撞了,他把车一下开到这里了,把水泥袋撞倒了,把我这柱子撞倒了。”
记者:“断裂的这个柱子是他撞的不?”
目击者:“是他撞的,你看那个是不是车灯上那个灯罩。”
目击者说,事发后这名车主想要送伤者去医院,可是有些村民发现车主面部泛红,闻着也是一身酒气,不敢让他开车送病人。几经周折,病人被送走后,这名车主也离开了现场。据当地村民说,肇事司机还是小村镇的一名镇干部。
目击者:“群众也说喝酒了,闻着酒气很大,脸上很红。说是副镇长,人家都认识,小村镇副镇长。当时这乱的很,没人能知道。”
是不是事后这名车主已经去交警部门处理相关事宜了呢?交警部门对这起事故又是怎么处理的呢?下午6点记者来到武功县交警队,事故科负责人告诉记者,下午3点半他们接到报警后赶到事故现场,当时只见到了肇事车辆,并没有见到驾驶员,不过根据他们的走访了解,这名车主确实是小村镇的一名干部。按照这位负责人的说法,由于他们没有小村镇镇政府的联系电话,所以截至目前,他们也不知道肇事司机去了哪里。
武功县交警队民警:“到现在还没见到驾驶员,到现在一直没联系到,也没见到,我们给镇上也通知让联系人呢。”
记者:“咱们去的时候现场是啥样的?”
武功县交警队民警:“没见到司机,车还在那呢。是镇上的干部,具体这个人是干啥的咱也不确定,不知道。”
副镇长交通肇事后神秘失踪三小时失踪时间里曾去打点滴
按照目击者的说法,周某身为当地镇政府公务人员,上班期间饮酒,酒后驾车肇事,且事发后三个多小时未到交警队处理。那么,交通肇事后的周某为何失去联络长达三个多小时,这三个多小时,周某又去了哪里呢?
记者随后赶到武功县小村镇镇政府,纪委书记赵静告诉记者,肇事司机周某,是小村镇副镇长,2008年上任,主管农业工作。对于周某中午在哪就的餐,有没有饮酒,下午开车外出是否为公务行为,赵静称她并不知情,接下来,她们将会着手调查此事。
武功县小村镇纪委书记赵静:“我安排办公室工作人员联系他本人了,也联系上了,办公室反馈的情况是他本人同意去交警队处理这个事情。”
随后,记者再次赶往武功县交警大队,在等待了一个多小时后,也就是距离交通事故发生四个多小时后,记者终于在交警队见到了周某。
武功县小村镇副镇长周某:“我到医院去挂了吊瓶。”
记者:“你挂吊瓶是为什么?”
武功县小村镇副镇长周某:“一个是感冒,再一个是血压高,降血压嘛。”
办案人员询问结束后,也就是距离交通事故发生五个小时后,记者陪同交警一起来到了武功县人民医院,对肇事司机周某,进行采血化验。由于武功县人民医院并不具备血液化验的资质,采取的血样将会在第二天送往咸阳市进行检测。而对于自己身上散发出的酒味,副镇长周某前后竟然给出了两份不同的解释。
武功县小村镇副镇长周某:“哪是中午喝酒了?可能在房间里面喷了点香水,香水里面含有点酒精。”
记者:“我现在还能闻到你身上的酒味。”
武功县小村镇副镇长周某:“这是我跟几个人呆一起时间长,可能有一点味。拉了几个喝酒的人,中午吃饭几个人喝酒以后,在我车上坐着呢,是我开的车,下车以后,那当时吐到我车上了,幸亏我停车及时,吐到车外了,最后那个酒气没散(导致的)。”
真的没有喝酒吗?记者提出使用便携式酒精测试仪。武功县交警大队事故科科长李选军告诉记者,他们的便携式酒精测试仪已经坏了,目前不能正常使用。在记者请求下,晚上九点多,也就是交通肇事后六个多小时,武功县交警大队事故科终于拿来了一个酒精测试仪。
记者:“这个东西初步检测说明他呼出的空气中,有酒精成分?”
武功县交警大队事故科办案民警:“嗯,只能这样说。”
晚上10点多,记者来到武功县人民医院,被撞的杨女士,一直在抢救室。今天上午九点多,记者再次来到武功县交警大队,了解案情进展。
武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科长李选军:“昨天晚上,经过初步的调查,有饮酒嫌疑,昨天上午(周某)饮过酒,具体到啥程度,等今天上午把血样送到检验部门检验以后,能够确切知道饮酒到啥程度。”
记者:“饮酒是他本人承认的?”
武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科长李选军:“本人承认的。”
记者:“他饮了多少白酒,在哪饮酒,这些细节你们没问?”
武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科长李选军:“这个细节今天才调查。”
记者:“昨晚没有涉及?”
武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科长李选军:“昨晚没有涉及到。”
记者:“他在事故发生后,到卫生院打点滴,打点滴会不会对饮酒程度有降低?”
武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科长李选军:“这个问题属于医学问题,不好解释。”
http://news.hsw.cn/s/2014/1017/16595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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