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坚持2016年度计划生育目标责任管理
日前,青海省政府与8个市、州政府分别签订了2016年度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对完成2015年度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的优秀地区及良好地区进行了表彰奖励。
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青海省按照强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坚持实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总要求,本着科学合理、注重实效的原则,就地方政府落实计划生育党政责任、基层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落实率、专项补助经费到位使用率、性别比综合治理6项工作列为考核指标,突出组织领导、履行各级人口计生领导小组职责;强化基层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明确乡级政府计生办公室设置、人员配备、村(社区)计划生育服务员报酬落实、乡村计生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以及保障计生协会工作有效开展等内容;强调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和性别比综合治理,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同时,将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准确率、生育登记及时准确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满意率、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康福家行动列为卫生计生线考核指标,更加注重服务质量,并加大落实计划生育党政责任、基层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生育登记及时准确率、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准确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6项重点控制指标分值权重,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
此外,根据《青海省2016年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案》,今年仍由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单项考核,并对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的地区提高奖励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