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不是家务事!放下你的拳头!
金凤法院发出今年第一张人身保护令
“禁止被申请人陆某某对申请人石某某实施辱骂、威胁、殴打等形式的家庭暴力;禁止陆某某骚扰、跟踪、接触石某某;责令陆某某迁出申请人住所,并禁止出现在石某某工作地点及其他经常出现的地点......”4月29日,记者从银川市金凤区法院获悉,该院民事审判庭法官何玲签发了本年度金凤法院第一份人身保护令。
申请人石某某系被申请人陆某某之妻,二人结缘于2004年,育有一子。10多年来,性格较为暴躁的陆某某,对石某某实施过殴打等暴力行为。石某某内心一直顾念对陆某某的感情,未曾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自己。然而,妻子的忍让,换来的却是陆某某的变本加厉。自2018年5月至今,石某某因遭受陆某某家暴前后报警5次,伤情经鉴定为轻微伤。
今年4月的一天晚上,陆某某回家后又无故辱骂殴打妻子,将遥控器、烟灰缸、果盘等物件砸向妻子,烟灰缸将家中电视机屏幕砸碎,还将家中一些纸张放到厨房点燃,试图将妻子拖拽至厨房,甚至欲加入白酒助燃,恐吓威胁妻子。石某某挣扎逃离厨房后,被陆某某整夜看守以防报警。惊恐之中,石某某一夜难眠,借着次日凌晨六点要送孩子上学的机会逃出家门报警。接警后公安机关备案做了笔录,并建议石某某尽快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接到石某某申请,何玲法官对该案证据进行审查,认定该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立即签发了本年度金凤法院第一张人身保护令。在保护令的末尾,法官附上了自己和书记员的联系方式,告知申请人在遭受家庭暴力时及时拨打110报警求助,并可向所在单位、居(村)民委员会、妇联组织求助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