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生村官即日起可申请代偿助学贷款

时间:2015-08-18 07:38来源:大西北网-宁夏新闻网 作者:周一青 点击: 载入中...
  记者8月17日从宁夏党委组织部获悉,根据自治区日前出台的《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2008年至2012年选聘大学生村官符合享受条件的,即日起便可填写《高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并将申请表、聘用合同、毕业证复印件、贷款合同、还款单据及所在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出具的其连续3年考核称职的审核意见,一并提交至宁夏区内毕业高等院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据介绍,自2008年起,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选聘并于当年入职的大学生村官,在村连续工作满3年以上(含3年),且连续考核称职的,可对其在区内高校学习期间申请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进行代偿资助,助学贷款代偿的金额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2012年以后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在满足任职时间后可申请代偿。如果大学生村官本人已经还清助学贷款的,可直接将代偿本息支付给大学生村官本人。《暂行办法》实施后,符合条件但服务期满后两年内不主动申请者,将被视为放弃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
(责任编辑:鑫报)
>相关新闻
  • 宁夏首个供热电锅炉成功运行
  • 宁夏全力做好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指挥训练
  • 宁夏今年实施80个重大文旅项目
  • 截至4月14日宁夏连续42天无新增确诊病例无无症状感染者报告
  • 宁夏各机场航班量旅客吞吐量明显增长
  • 宁夏新认定6个自治区级双创示范基地
  •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推荐内容
    网站简介  |  保护隐私权  |  免责条款  |  广告服务  |  About Big northwest network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陇ICP备08000781号  Powered by 大西北网络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Copyright © 2010-2014 Dxbei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