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9月17日讯 今年2月,姚某将妻子孙某起诉至银川市兴庆区法院,要求法院判决两人离婚。期间,孙某向法院提交一张姚某打的欠条,要求姚某支付青春补偿费12万元。
姚某与孙某2005年结婚,后育有一女,平时常因琐事发生冲突。2010年4月,为了维护夫妻关系,姚某给妻子出具了一张欠条,内容为:孙某多年来跟随姚某共同拼搏奋斗,付出了美丽青春,姚某愿给予12万元青春补偿费,兑现日期为2013年12月16日。
今年8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孙某主张的青春补偿费仅是“民间语言”,而非法律术语,婚姻为夫妻双方共同经营,无法估量谁的贡献和青春损失更大,法律对其未做规定,因此不支持孙某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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