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8月5日讯 据宁夏新闻网报道 对无资质的坚决予以取缔,对违法经营的,或“马路市场”“停车场市场”等占道经营、扰乱交通秩序的,依法处罚……由宁夏商务厅、公安厅等五部门联合开展的二手车流通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于8月4日启动。
针对二手车交易日益增多,交易中存在经营不规范、不正当竞争、欺诈消费者、偷税漏税等问题,自治区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二手车行业发展秩序的实施意见》,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实施意见》规定,对已依法依规取得经营资质从事经营活动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由自治区二手车行业协会按照行业标准及有关程序进行验收,2014年10月31日仍未取得合格意见书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税务部门将停止其专用发票的领取和使用;严格落实经销企业必备的展示销售场地和相关配套设施,对违反经营行为规范的经销企业、经纪企业,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予以取缔;严格落实必备的经营场所、必要设施和鉴定评估专业人员,对不具备条件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按照行政许可的相关程序和规定予以取缔;全面清理和取缔场外交易、“马路市场”、“停车场市场”、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不正当竞争、虚假宣传、欺行霸市等行为;严格打击异地开票、虚开发票、超范围代开发票、转借转让发票、偷逃税收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二手车交易市场开办方和其他二手车经营主体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公示管理,严厉查处价格欺诈、价格联盟、强制收费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二手车交易市场开办方和其他二手车经营主体进行非法销售走私、盗抢、拼装、报废车辆等交易行为,加强二手车流通行业治安管理。
据悉,自治区将建立二手车行业“黑名单”制度,对违反《二手车交易规范》的行为定期向社会发布,并视情节进行处理。
http://www.nxnews.net/sz/system/2014/08/05/01104356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