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4月28日讯 2014年是全省推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三年计划的第二年,也是三年计划各项工作目标落地的关键年。一年以来,全省各地按照中央文明办、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省文明办、省公安厅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实施了“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取得了明显成效,涌现出了一批倡导宣传文明交通、关爱生命、身体力行、遵章守法的文明交通典型。
为进一步巩固扩大全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成果,激励更多的企业单位、社会人士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创建活动,在全社会倡导和形成生命至上、文明出行的良好社会风尚,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按照《甘肃省“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3-2015)》和《甘肃省2014年文明交通示范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方案》要求,组织各地有关部门积极开展了2014年甘肃省文明交通示范单位和文明交通先进个人创建评选活动。
此次评选活动通过宣传动员、申报考评、选树推荐、复核验收、社会公示、表彰奖励6个阶段工作进行,共评选出文明交通示范单位123个,文明交通先进个人343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决定,对获得2014年甘肃省文明交通示范单位荣誉和文明交通先进个人称号的单位及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希望受到表彰的文明交通示范单位珍惜荣誉,切实增强文明交通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推进我省2015年“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实施;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以自身行动广泛带动更多的交通参与者积极融入到文明交通行动中来,在提升公民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公德意识和文明交通素质等方面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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