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4月28日讯 近期,永登县公安局柳树派出所按照县公安局“落实提升年”工作部署要求,充分发挥禁吸戒毒主力军作用,强力攻坚、综合施策,工作取得了显著效果。
4月22日,柳树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掌握,有人在柳树乡公路沿线从事吸毒活动。在前期大量工作的基础上,当日下午6时许,派出所布控民警在辖区河屯收费站附近一辆黑色轿车中,将吸毒人员汤某(女、47岁,江苏省无锡市南长区人)当场查获,尿液检测结果呈阳性。经询问,汤某对其当日在兰州市区购买毒品海洛因并在乘车途中吸食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永登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对汤某行政拘留15日、强制隔离戒毒2年。
4月16日,柳树派出所民警在开展突击尿检工作中,将吸毒违法嫌疑人汤某(男、29岁,永登县柳树乡人)查获,尿液检测结果呈阳性。经询问,汤某如实供述了其于2015年4月10日,在永登县城滨河路附近一黑色小轿车内吸食毒品海洛因的违法事实。永登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对汤某行政拘留15日、强制隔离戒毒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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