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天观、隍庙部分古建“康复”宝贵文化财富得

时间:2011-12-28 05:52来源:兰州日报 作者:李 超 王丽珠 点击: 载入中...
9月12日,记者从市文物局获悉,金天观内四合院、小四合院以及隍庙内寝殿东六至东八厢房的修缮工程于日前竣工并正式通过专家组验收。

  据市文物局副局长吉福荣介绍,在此次对这两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部分古建的修缮中,始终以尊重历史为大前提,尽量保存、保护、保留了原有的建筑风格;由于之前隍庙东厢房里的墙面及檐柱损坏较为严重,经过补救修缮后,已经恢复了原有的风貌;金天观内四合院、小四合院的外墙已经全部进行了沙浆处理,假柱顶石被更换还原,腐烂的柱根也在修缮中得到了救治。

  记者了解到,施工单位此次还根据老人、文献、老照片等提供的信息,不断对工艺和规制进行调整,将上世纪50年代改造过的部分门窗进行了合理的改动,恢复保留了应有的历史信息。

  验收当天,专家组一致认为,整体修缮工程符合有关文物法的规定,达到了方案设计的要求和规范,使用材料也合乎规范,提供数据翔实可靠,同意监理方意见,通过验收。专家组成员娄方表示:“从维修过程的结果来看,很多方面都非常不错,为今后文物建筑修缮工程应保持的水准明确了实际标准。如根据可逆性原则的要求,对梁架等木结构的拉结十分到位,卯榫接口处严丝合缝,整体木构件的工艺风格相符,与周边环境协调一致。”专家组成员、原省博物馆馆长初世宾告诉记者:“我市仅存的这几处古建群正在申报第七批国保,极有可能会成为兰州市未来的‘文化名片’,下一步如何使用、保护也无形中决定着这两处‘省保’今后的命运。”

  验收过程中,专家们还对工程的不足之处提出了建议和修改意见。专家组成员、市防汛办主任陆杰仁提出,施工中设置的雨水收集口要扩大口径,且增加一定的数量,以保证古建筑在较低地势上的排水;竣工资料还有不完善的地方,需要进行补充完整;要将设计方服务制度和调度会制度落到实处,一定要让技术人员参与到施工和监管的过程中。专家组组长、省文物局文物保护处副处长王旭说:“与隍庙一致的建筑风格不同,金天观内的建筑是不同年代的,希望在风格和特色上能恢复和表现出来。因此,我们建议就金天观内整体建筑不同风格的确定,邀请有关专家再进行一次专题研究以严把设计关,保证今后的修缮工程尽善尽美,将我们宝贵的文化财富完整的保留下去。”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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