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时期赵国著名思想家荀子,便提出了 “环保治国”理念。 《荀子》一书中第九篇 《王制》,专门谈如何做国家领导人,大概意思是,在草木开花结果的时候,不能砍伐山林,践踏和破坏草木的生长。荀子把这种环保要求,称为“圣王之制也”。
据清黄本骥编纂《历代职官表》,中国古代早期的环保部叫“虞”,“虞”,既是机构名,又是官衔名,其很大一部分职能与今天的环保部相同,但所管理范围更大,山、林、川、泽的保护与治理,都是“虞”的职责。
舜所设九部委中就有环保部——“虞”。第一任虞官名叫伯益。 《尚书·尧典》中记录了舜任命伯益做“环保部长”的事。从史书记载和传说来看,伯益是嬴姓史祖,治水专家大禹的得力助手,他发明了水井,保证人类饮用水源免受污染;同时还是动物保护权威,即《汉书·地理志》中所谓“伯益知禽兽”.
中国古代的环保立法,可以追溯到上古夏代大禹执政时期。《逸周书·大聚篇》记载,大禹在任时曾颁发了一条禁令:“春三月,山林不登斧,以成草木之长。夏三月,川泽不入纲罟,以成鱼鳖之长。 ”到了春秋战国时期,当时的秦国出现了真正意义的 “环保条款”.秦国的《田律》,被看成是中国最早的“环保法”.《田律》中,除了前代规定的春季不准乱砍乱伐外,还有多条环保规定。其中有两条很新鲜,一是,规定不得堵塞河道;二是,不是夏季不准焚烧草木灰当肥料,这一条,对保护大气很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