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笑,“你解释得好,但是很多歌的歌词都差不多──”
“它们都很好。我不知道为什么一般人嫌它们,”她奇怪的说:“我最喜欢时代曲的。”
“你不平均。”
她笑了,她站起来,一我要走了。”她找到了她的手袋。
“我送你。”
“我知道我的路。”
“我送你。”我拉住了她的手臂,避开人群,向大门悄悄走去。她的手臂也是致细的。她相当高,她的头发黑得闪亮,她的唇有点濡湿,她在微笑。
我开了大门,外边的新鲜空气马上涌了进来,我一定是疯了。我有种感觉,我觉得我爱上了她。我与她走到街上,我松了我的手,我点了一枝烟,递过去给她。她只在我手中吸了一口,我拿回来也吸了一口。
她看着我。
我只知道她叫乔。一个出名的音乐家的妻子。
她的眼睛闪亮。她看着我,她脸上的神情有一种很原始的孩子气,非常与现实脱节,与她在一起仿佛是与一个梦在一起似的。
我问:“你要到什么地方去?”我的声音有点哑。
“不想去,回家去睡觉。”她说。
“还早。”
她走了几步路,脚步不怎度稳,“我们总得回家的。”
“好,我答应送你回去。”
在路灯下有点光,她在光下显得很瘦,衣服又有点宽,颇有点不禁风的样子。我喜欢她。如果我没有结婚,我一定会追求她。可是怎么她丈夫会放弃这样一个女孩子?他怎么舍得?
我不明白。
“只要走一小段路就到了,我住得很近。”
“一个人住?”我问。
“是的。”她点点头。
我们走了十分钟,便到了。她抬头看我。“下雨了,”她说。
我抖抖身上的雨珠。一条街上都是静寂。
“进来坐一下子。”她说。
我犹疑了一会儿,进去?时间不太早了,我应该回家了,妻子会在等我。我应该回家的,但是她的话有种不可抗拒的力量,我跟了她进去。
她住在楼下。一扇白色的门,开门进去是一条走廊,一盏灯垂下来,很暗,跟着是一面镜子,映着大门,很是浪漫,但看上去未免有点阴沉。客厅很凉,她离开时没有关空气调节机,我几乎打了一个冷颤。
沙发都是丝绒的,有点旧,但坐上去很舒服,四壁都是画,茶几上,地毯上都是书报杂志,相当的乱,一只极好的花瓶上插着一大把谢了的玫瑰,已经是深紫红了,干了一大半,瓶子是水晶,反映着走廊里微弱的光。时光在这所屋子里是停留不动的。我像是回到十九世纪末期来了,这一切都是画画素描的好题材。
她的肩膀被雨淋湿了。薄薄的衣料贴在肉上,她的肩膀有这样柔和的线条,不需要更浑圆了。
我随手拣起一张报纸,日期已经过了三天。
“清洁女工每三天来一次。”她说。
她的脸仍旧苍白,但是肤色像象牙一样。她打开了烟盒,抽了一枝烟。
“你一个人住这里?”我不能置信的问。
“是的,我很寂寞。”她说:“但是我也渐渐习惯了。”
“你不该如此。回家去。”我把手放在她头上。
“这是我的家。”她坐在地下,抬起了头。
我笑了,“你很孩子气。”
“我喜欢看你笑。你那两只犬齿,它们尖得很特别。”
“画家总是观察力很强的。”我说。
她把头靠在我膝盖上,“我不是画家,我只是一个寂寞的人。”她说这话,好像我们已经认识十年以上了。
我说:“你没有信心。”
她微笑,“当我不爱人,也不被爱的时候,我是基么信心也没有的。”
“这样想是不应该的。”
“我知道。”她说:“我又不是孩子,但有时候我觉得寂寞也是一种享受,我从来不后悔我做过的事情,反正时间是要过的,怎么都一样──你该回家了。”
我看看表。我的确应该回家了,但是我不想走,到了这里,我像是逃避了什么似的,在这间屋子里,时间是不会过的。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