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报讯 昨日,记者从兰州市政府获悉,伴随兰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开建日期的临近,为充分调动各征地征收实施单位及相关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兰州市出台了相关征地征收奖励办法,设立轨道交通项目专项奖励基金,首次注入300万元。
兰州市政府规定,对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土地征收工作任务的征地征收实施单位,按每亩2000元进行奖励;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集体土地农户房屋搬迁的搬迁实施单位,按每户1000元进行奖励;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征收实施单位,按每户3000元进行奖励。
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的征收实施单位,按每户非住宅房屋面积进行奖励。其中100平方米(含)以下的,奖励5000元;100平方米-500平方米(含)的,奖励10000元;500平方米-1000平方米(含)的,奖励30000元;1000平方米以上的,奖励50000元。对提前完成全部征地征收任务的区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为:提前5天(含5天)奖励100万元;提前10天(含10天)奖励200万元;提前15天(含15天)奖励300万元。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征收任务的,对各牵头单位及配合单位给予相应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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