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民政助力“”脱贫攻坚“”新闻发布会举行
大 西 北 网 讯(记者王志俭文图)10月10日,甘肃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民政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王建强和副厅长李剑,介绍民政助力脱贫攻坚和新时代民政部门的三个主要业务。
大 西 北 网 讯(记者王志俭文图)10月10日,甘肃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民政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王建强和副厅长李剑,介绍民政助力脱贫攻坚和新时代民政部门的三个主要业务。
王建强说,我先向大家简单介绍一下新一轮机构改革后,民政部门的使命任务、职能定位和主要业务。
根据中央和省上机构改革安排部署,省民政厅对原有的双拥优抚安置、防灾减灾救灾、医疗救助和老龄工作等职能进行了转隶。新时代民政部门主要业务有三个方面:一是以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供养、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弃儿童保障等为主的基本民生保障;二是以养老、殡葬、婚姻登记、慈善和社工志愿服务等为主的基本社会服务;三是以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区划地名等为主的基层社会治理。
我们深刻的认识到,民政部门在脱贫攻坚中承担着实现“两不愁”兜底保障的直接责任和促进解决“三保障”的重要责任,必须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重要论述、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履行好民政职责,切实扛起兜底保障的政治责任。民政部门在助推脱贫攻坚战中肩负的重要任务,主要是实行农村最低生活制度兜底脱贫、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加大临时救助政策落实力度、做好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保护、加强残疾人服务工作等。
截至2019年第二季度末,全省共有农村低保对象156.8万人,农村特困供养人员10.38万人,其中纳入建档立卡范围的共有74.2万人(农村低保71.9万人,农村特困供养人员2.3万人),占全省未脱贫建档立卡对象总人数的66.8%,切实做到了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在兜底保障上主要做了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是不断完善政策体系。
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健全低保对象认定方法。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及时将返贫人口纳入救助范围。开展贫困残疾人脱贫行动,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纳入农村低保,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
二是加大资金投入,持续提高救助标准。
针对我省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兜底保障任务繁重的实际,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财政加大支持力度,2018年以来共筹集社会救助资金216.26亿元,为推进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奠定了资金基础。连续14年提高农村低保、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和补助水平。
三是聚焦特殊群体,完善兜底保障政策措施。
为充分发挥兜底保障的兜底作用,按民政部要求,将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重残、重病人员,执行单人户纳入低保政策。
四是积极采取措施,巩固脱贫成果。
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效,防止农村低保三、四类对象脱贫后又返贫的情况发生,明确了在脱贫攻坚期内,纳入农村低保三、四类保障范围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剔除领取的低保金,家庭人均收入达到农村低保标准后,可给予6个月的渐退期,确保其实现稳定脱贫后再退出农村低保范围,对渐退期满没有实现稳定性脱贫的对象,仍要享受低保救助政策。
五是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加大兜底保障倾斜支持力度。
制定推进深度贫困地区民政领域脱贫攻坚的意见等政策措施,从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加大对“两州一县”和省定深度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截止2019年,共下达资金114.56亿元,保障人口105.6万人。
六是精准认定保障对象,及时足额发放救助资金。
为严格落实脱贫攻坚“精准再精准”的要求,从精准认定农村低保对象出发,重点抓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政策培训。二是建立了信息核对联动机制。三是加强了部门间的数据比对比。四是反复进行筛查。我们按照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原则。确保兜底保障对象应兜尽兜、应保尽保、应退即退。将低保金、特困金、临时救助资金和残疾人两项补贴等生活救助资金通过“一卡通”方式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在特困人员供养方面做了3方面工作 :
一是加强农村特困集中供养能力提升。2018年以来,我们先后争取中央资金1.6亿元,省级配套1.7亿元,支持新建农村特困供养机构37个,在建养老机构总量达到80个,建成后将新增特困供养床位7000张。截止6月30日,全省共有农村特困供养机构196个,设置床位10223张,收住特困供养对象8654人,比2017年底分别增长了20%、13%、31%,有效保障了特困对象集中供养需求。
二是全面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
针对农村特困供养机构设施条件差、安全隐患多、服务质量低的问题,创造性的实施了“百院万床”改造提升计划,先后下拨省本级福彩公益金1.45亿元,用于特困供养机构升级改造和配置安全设施。2018年以来,共有146个特困供养机构改造了消防、食品安全设施,全省特困供养机构整改安全隐患3300余处,先后关停偏远散小和有严重安全隐患的敬老院103家。突出贯彻落实《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等国家标准,从制度建设到衣食住行,对供养机构9类基本服务进行逐项评估,查漏补缺,狠抓规范管理和标准化服务。针对供养机构持续运营能力弱的问题,着力补齐政策短板,联合省财政厅出台《关于建立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制度的通知》。
三是严格落实分散供养监护责任。全面签订监护协议。指导乡镇人民政府与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亲友、村委会签订委托监护协议,明确具体责任和工作要求,督促监护人为其提供日常看护、生活照料、卫生清洁、住院陪护等服务。严格落实走访探视制度,积极督促乡镇领导和包村干部认真落实每月至少一次的走访探视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在儿童关爱保护方面主要做了三方面工作:
一是全面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持续提高孤弃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集中供养孤弃儿童养育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360元,社会散居孤弃儿童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有效保障了孤弃儿童基本生活。组织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按照每人每学年1万元的标准资助仍在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学校就读的孤弃儿童1202名。
二是健全完善领导工作协调机制。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调整部分议事协调机构主要负责人和撤消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明确将“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调整为“甘肃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细化了任务分工,靠实了各级职责。
三是着力加强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建设。按照民政部要求,通过积极协调沟通,在全省乡(镇)配备儿童督导员1421名,儿童主任17403名,并全部录入全国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实名登记制管理。积极巩固“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成果,农村留守儿童重点问题解决率达到99%以上。
残疾人福利方面也做了3方面工作 :
一是不断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先后下发了《关于做好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对补贴对象认定、资金发放、动态管理等工作进行明确。截至6月底,全省共为45.7万符合条件残疾人发放了两项补贴,发放资金6.18亿元,有效解决了困难残疾人群体的额外生活支出和长期照护支出。
二是不断推进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建设。2018年以来,我省不断加大项目资助力度,累计投入各类资金7699万元支持民政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新建和设施设备配备项目,着力提升民政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目前全省共有市级民政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5所,共有床位1239张,入住人员948人,有效提升了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规范化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是探索开展残疾人康复照护服务。2019年3月联合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残联下发《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决定开展以构建康复服务网络、建立服务转介机制、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提高服务管理水平为主要内容的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2019年下达省级福彩公益金1200万元,资助26个县(市、区)、53个乡镇(街道)开展2019年第一阶段工作。同时,为解决社会福利机构内和农村贫困家庭残疾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困难,2018年以来,我省持续实施民政部“福康工程”项目和我省“福彩助残”公益项目。2018年以来累计投入省级福彩公益金800万元实施“福彩助残”公益项目,共为贫困家庭残疾人安装假肢328具,验配助听器1000台。
社会组织助力脱贫攻坚方面加强了3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指导和政策引导。2018年以来,先后组织召开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座谈会、全省社会组织党建助推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向全省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发出《甘肃省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倡议书》,印发《甘肃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就动员和引导社会组织开展产业和智力扶贫、慈善捐助活动、消费扶贫、社工帮扶和志愿服务,以及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等进行明确。认真做好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等级评估等工作,协调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省级层面每年会同财政等部门开展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发布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为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提供支持。
二是坚持多措并举动员参与。注重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熟悉市场、科技类社会组织技术优势明显、社工类社会组织在链接资源、基金会募集资金强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和作用,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动员和引导社会组织发扬乐善好施、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通过结对帮扶、爱心捐赠、助学助医等形式参与脱贫攻坚。统计,2018年全省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累计投入资金6466.25亿元。同时,组织开展脱贫攻坚试点,2017年以来先后争取中央财政支持2452.98万元,部级福彩公益金340万元,列支省级福彩公益金1800万元用于支持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试点和公共服务项目,社会组织内生发展动力和服务社会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是深化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认真贯彻全国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推进会精神和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总体部署,加强与青岛、福州、厦门、天津市主动对接,及时签订结对帮扶协议,开展互访调研,建立工作机制。截至目前,东西部扶贫协作社会组织帮扶共落实资金(含物资折价)2799.53万元(天津市社会组织帮扶镇原县1617.03万元、厦门市社会组织帮扶临夏州318.75万元、福州市社会组织帮扶定西市813.75万元、青岛市慈善协会向陇南市民政局捐资50万元),为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发挥了积极作用。
王建强介绍完情况后,还和副厅长李剑回答了记者们提出的问题。
(责任编辑:张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