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我省今年继续强力推进县级地表水型和乡镇“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通过持续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全面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环境问题,不断提升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水平,提高饮用水水源地风险防控和应急能力,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我省始终坚持把做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作为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具体举措。省生态环境厅、水利厅联合印发出台相关文件,对目标要求、主要任务、进度安排、责任落实、机制建设等方面进行详尽部署。组织各市州在2018年初原有排查问题基础上,对照有关法规和技术规范规定,进一步核实问题清单,查缺补漏,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向国家报送问题清单,并将整治进展情况及时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监督。针对排查发现的污染源和风险隐患问题,督促地方政府制定整治方案,提出具体可行的整治措施,防止整治方案出现“空对空”“一刀切”的极端情况。近期还将印发进一步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的相关技术指导文件,细化有关规定要求,科学指导各地开展水源地划、立、治环境保护工作。
我省将采取定期调度、督查检查、约谈督办等方式,强力推进现有问题整治,对已整改完成问题开展回头看,确保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专项行动整治任务。目前,全省45个地级地表水型水源地环境问题已于2018年11月全面整改完成。101个县级地表水型水源地环境问题中,已完成整治38个,剩余问题计划今年年底前全部完成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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