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记者从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去年,兰州市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调处指挥中心共受理、解答、登记消费者情况反映20594件,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4389件,增加21%。其中,受理消费者咨询545件,占3%;投诉16756件,占81%;举报2228件,占11%;建议986件,占5%;表扬79件。2018年全年度共办结投诉、举报案件18864件,办结率9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807.48万元。
汽车消费存在不合理格式条款
2018年,兰州市共受理消费者各类投诉16756件,占81%。比去年同期增加4673件,投诉量增长28%。其中受理商品消费投诉7775件,占投诉量的46%;受理服务消费投诉9455件,占投诉量的54%。
在商品及服务类投诉中,汽车及零部件类商品共1622件,占投诉量的21%。主要涉及合同、质量和售后服务。由于汽车及汽车零配件出问题后检测困难,所以售后服务类投诉维权和处理较困难。另外汽车检测难、维修难,随意变更赠品内容或加价提车,不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供汽车或有意拖延交车时间,找借口拒退定金等问题成为汽车消费纠纷热点。
主要涉及的问题有购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包括合同中存在不合理格式条款,部分商家扣留车辆合格证等;销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包括强制消费行为,如强制搭售保险、挂牌、装修等服务;部分经销商存在销售欺诈行为,包括把旧车当作新车卖,偷换新车零件等;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包括汽车质量问题,召回问题;售后过程中的问题,包括售后服务不规范、价格不透明、配件只换不修及过度保养等问题。
购买商品房不要轻信口头承诺
购买商品房共903件,占投诉量的12%。主要问题是没有确认清楚合同主体;轻信售楼人员口头承诺;不注意开发商提供的《补充协议》或者合同《附件》;预先支付物管费、维修基金、房屋契税等,而这些款项往往是在房屋交房时,才由业主缴纳的;未注明因何种原因可以退房以及后果。
举报案件有所上涨
据了解,2018年全年度共受理举报2228件,占11%,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150件,增加7%,其中,属实737件,转立案51件,罚没金额19.86万元。其中商品类举报1018件,占举报量的46%;服务类举报1210件,占举报量的54%。举报的商品和服务涉及最突出的问题是无照经营700件,占举报量的31%;其次是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388件,占举报量的17%;违反广告管理法规382件,占举报量的17%;违反产品质量管理法规198件,占举报量的9%;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规159件,占举报量的7%;违反合同管理法规95件,占举报量的4%;违反商标管理法规75件,占举报量的3%。传销及违法直销37件,占举报量的2%。
(责任编辑:张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