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日前,省民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就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积极作用,助力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各类社会组织要结合自身实际,坚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引导和组织具备条件的会员单位帮助贫困地区发展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果蔬药材种植和特色养殖等扶贫产业,增强“造血功能”。积极参与定点帮扶,与贫困村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开展社工帮扶和志愿服务。社会组织特别是各类行业协会商会、慈善组织要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通过电商平台、消费采购、委托加工和特色农产品推介等多种途径,扩大面向贫困地区的产品和服务消费。承担东西部扶贫协作任务的市(州)、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与东部协作市对口部门的沟通协调,优化结对关系、深化结对帮扶,做好相关支持工作,推动帮扶项目落实落地。
(责任编辑:苏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