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保护审判庭成立新闻发布会。(资料图)
新华网兰州1月22日电 (宋燕 实习生 赵鑫远)生态环境破坏容易修复难,如今甘肃省大力推进修复性生态环境司法应用,确保生态环境及时和有效修复。“比如,以前审判一起盗伐林木案件时,法官主要考虑树木的经济价值。”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保护审判庭庭长王烨说,现在在经济价值外,还应考虑盗伐树木所造成的“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这就是生态司法理念在审判中的体现”。
甘肃省地处西北地区中心地带,境内地势地形复杂,区域生态环境独特、多样且脆弱,生态环境司法保护面临的任务艰巨。为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高生态文明水平,筑牢西部生态安全屏障,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打破各级人民法院行政区划限制,实现环境案件专门化审理,探索形成了甘肃省环境资源审判体系。
设立环境资源保护审判庭、矿区人民法院改制专司环境资源案件审判、14家基层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12个重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案件跨行政区域全覆盖……目前,甘肃省建立了以省法院环境资源保护审判庭为“点”,甘肃省林区中级法院及所属林区基层法院为“线”,甘肃省矿区人民法院及各市(州)府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专业合议庭为“面”的环境资源审判全覆盖框架体系。
祁连山是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2017年,结合祁连山国家公园建设,甘肃省在张掖市设立了祁连山林区法院,位于甘肃省甘南州的迭部林区法院20多人离家千里集体调往祁连山林区法院。
祁连山林区法院向公众普及生态环保司法理念。(资料图)
“一切从零开始,理顺机制体制。”祁连山林区法院院长岳双林介绍,2018年,祁连山林区法院设立了环境资源保护巡回审判法庭,在辖区内祁连山自然保护区、连古城自然保护区、敦煌西湖自然保护区、安南坝自然保护区、盐池湾自然保护区设立了巡回审判点,“眼下,除了摸底调研,查处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外,最主要的还是‘沉下去’做好普法宣传,把生态环保、绿色发展理念普及到基层”。
据统计,2018年以来,甘肃省法院共审理涉环境资源刑事案件310件、民事案件6283件、行政案件737件、公益诉讼案件54件。“发挥司法智慧,坚持防治与修复并举。”王烨说,甘肃省法院司法修复生态环境的实践越来越常态化,已成为保护生态环境的“助推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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