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近日,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卫健委、省残联七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的指导意见》,凡是在残联部门登记的(含未领残疾人证),经相关部门诊断鉴定,需专人护理、确实不能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特殊数育学校(特教班)接受教育,但具有一定接受教育能力的6-15周岁居家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都可享受送教上门服务,接受服务的家庭及个人不用缴纳任何费用。
有教无类,教育是希望之光,因生活不能自理等客观原因不能到学校接受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同样拥有接受教育的权利。送教上门指的是老师走出学校到学生家里、社区、康复机构、福利院讲课,或是利用学校教育和远程教育的相互融合的方式,定期为重度残疾儿童少年传授知识,让他们能够平等接受适合其需要和发展的教育,提高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的认知能力和适应生活、适应社会的能力。
送教上门服务实行“属地管理、责任到校、落实到人”的原则,为建立完善的送教上门工作机制,各部门分工合作,教育部门统筹特殊教育资源,明确送教上门具体单位,负责送教上门工作指导和管理。卫生计生部门根据残联提供的未入学适龄重残少儿名单,负责医学诊断和鉴定工作。残联组织做未入学适龄重残少儿调查摸底和实名登记工作,在每学年开学前提供重残少儿名单,确保每个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责任编辑:张云文)